金昌:市生態環境局立足職能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本報訊(記者劉海燕)市生態環境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以“放管服”改革為契機,立足職能、主動作為,通過轉變審批模式、簡化審批程序、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推動我市生產企業順利建設投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市生態環境局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搶險救災等需要辦理建設項目環評手續的,提供環評審批特事特辦通道,確保涉及疫情防控生產企業順利建設投產。在促進建設項目落地方面,為保障疫情期間項目正常審批,該局通過召開釘釘網絡視頻會議形式推行“非接觸式”技術審查,切實提高工作效率。為確保企業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排汙許可證申領,該局建立排汙許可專家庫,由行業專家一對一指導企業填報排汙許可申請表,及時解決核發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排汙許可證核發的規範性、準確性。

同時,取消行業主管部門預審、試生產審批、竣工環保驗收許可和環評機構資質許可等4項行政許可,建設項目環評僅保留1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行政審批,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減輕企業負擔,推進實體經濟發展。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有關要求,簡化房地產、交通運輸業、城市基礎設施、社會事業與服務業、衛生、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等多個行業類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項目建設成本。

為讓數據“多跑路”、企業“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市生態環境局簡化審批程序流程,開通綠色通道,通過建設網上審批、網上服務、網上監管系統,實現環評項目“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環評報告書、報告表縮短至20天和15天,壓縮審批時限分別為66.7%和50%,為業主提供全方位環保服務;環評審批與規劃選址、用地預審、水土保持等實行並聯審批;取消環保竣工驗收行政許可,建設項目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建設單位按要求自行組織環保驗收,向社會公開後在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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