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军人,如感情破裂,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吗


一方是军人,如感情破裂,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吗


小明是军人,小明与小兰于2008年结婚,婚后夫妻双方生活并不和睦,小兰想要向法院申请离婚,不知是否可行。

问:小兰的想法可行吗?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并且军人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本案中,只要小明没有重大过错,法院就不会支持小兰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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