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可依法舉辦賽事!”,體育總局:這話我沒說過

3月16日, 國家體育總局正式對外發布《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據悉,《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共7章47條,明確了立法依據、基本概念及相關原則,就體育賽事活動管理範圍、管理主體、申辦和審批程序做了具體規定,對體育賽事活動組織方、參與方及其他人員相關權利義務做了界定,對賽事活動組織的基本程序、賽事活動參與人員的行為準則做了要求。

很多媒體小編據此解讀5月1日後國內馬拉松賽事將全面恢復舉辦。

中國田徑協會曾於1月23日發佈《關於加強對馬拉松賽事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4月30日之前舉行的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賽事,“組委會要與承辦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溝通,聽取意見,客觀進行風險評估。如風險隱患較大,可通過易地、推遲、取消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風險隱患。”

這就意味著,馬拉松賽事何時恢復舉辦、如何舉辦,應由賽事組委會與承辦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根據疫情防控具體情況協商決定。

雖然目前國內疫情形勢每天都在轉好,但是,上半年跑馬拉松是否徹底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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