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创新公益诉讼模式 深化未检办案机制


福州检察:创新公益诉讼模式 深化未检办案机制

3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光带领调研组到福州市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时贵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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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详细了解案件管理中心设施建设、工作流程等相关情况,现场观看案件录入、扫描等工作程序。


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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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光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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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检察院调研,主要是了解情况,加强沟通交流……更好地推动今年工作。”陈春光副主任一落座,就打开了话匣子。

为了加强人大对检察工作支持,配合做好今年市人大专项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工作实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张时贵检察长对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对市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重视、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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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时贵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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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题调研活动安排,张时贵检察长汇报了2020年我市检察工作部署安排,近年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听取调研组工作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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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后,陈春光副主任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在保护社会公益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充分履职,主动作为,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也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检察工作品牌。同时,他就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把握维护公益这个核心,加强探索实践,不断拓宽监督领域,及时总结经验,敢于主动履职,让创新工作落地并取得成效。


二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工作。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要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分析研究,从源头上发现问题和短板,形成多方合力推动问题解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要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加强正面典型宣传,通过邀请调研视察、开展检察开放日、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理解、支持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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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时贵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调研组调研工作意见和建议,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更加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党委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

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力推进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公益诉讼检察创品牌


自2015年7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进行了众多有效探索,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7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件,主要办案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连续两年制发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检察年度工作报告,为党委、人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市检察院、长乐区、闽侯县检察院办理的五起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十大生态保护领域和十大食药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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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检察院办理的规范医保卡使用案,获评最高检公益诉讼优秀检察建议;闽侯县检察院办理的食用油虚假非转基因标识案,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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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国率先建立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肯定。

2019年4月在长乐区检察院建成全省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展示福建、福州公益诉讼检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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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市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将公益诉讼和生态资源检察职能整合,以原生态检察处为基础组建第七检察部,承担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为拓展监督领域,部署开展“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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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福山福水检察蓝”工作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品牌评选二十强。


未成年人检察亮点多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健全未检办案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表彰。

制定出台《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在全国首创“督促监督令”制度,目前已向19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积极探索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加入“督促监护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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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率先设立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探索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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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社会组织、企业、学校沟通协作,推动建成社会化帮教基地39个。会同市教育局等11家单位签订《福州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帮助119所学校制定专项治理预案。联合市司法局、教育局开展为期三年“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法治宣讲705场,覆盖中小学生、幼儿92万余人次。


依托学校教育资源,在全市建成3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鼓楼区检察院建成面向全省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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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检察院运用诉前圆桌会议机制清理整顿16所无证幼儿园案,助推解决1500余名幼儿学前教育问题,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被列入最高检第十二批指导性备选案例,获中央主流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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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检察院拍摄的警示片《“未”你而来》荣获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微电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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