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強淄博夜間經濟街區(夜市)管理 3月24—30日徵求市民意見

魯網3月25日訊 昨日記者從淄博市城市管理局網站獲悉,為規範我市城區夜間經濟街區(夜市)管理,強化夜間消費安全,營造整潔、有序的經營環境,促進夜間經濟健康發展,市城市管理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淄博市夜間經濟街區(夜市)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3月24日至3月30日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市城管局要求,市民可將修改意見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並註明修改意見者姓名、聯繫方式,市城管局對相關意見建議將依法依規進行採納。

《淄博市夜間經濟街區(夜市)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夜間經濟街區(夜市)規劃佈局遵循“定點定時,安全環保、衛生潔淨、配套齊全”的原則合理設置,應選擇外來人口聚集、消費便利的傳統商業街區及經營活動不會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區域,禁止在主次幹道兩側及學校、幼兒園、醫院、住宅集中區和噪聲敏感的建築物周邊開辦。

夜間經濟街區(夜市)經營場應具備與經營項目相適應的設施和條件:劃定地界,固定攤位,設立夜間經濟街區(夜市)經營標識牌。攤位實行統一編號管理,定點定位,不得越線;限時經營,具體時間由各區縣政府(管委會)確定並實施動態管理;應配備完善滿足經營需要且符合相關規範標準的給排水、垃圾分類、供電照明及消防設施;餐飲經營區域內應設有充足完善的上下水設施,方便和滿足商戶用排水;周邊合理設置公共廁所和停車場地,並有醒目標識。

夜間經濟街區(夜市)經營秩序應符合以下要求:攤位設置合理,物品擺放有序;無擅自佔用、損毀和破壞公共設施行為;無超範圍經營、擅自亂設攤點行為;落實專人引導車輛按規定地點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周邊道路車輛及行人通行;服裝百貨、小商品攤位應與食品經營攤位保持一定距離,划行歸市、有序經營。

淄博市城管系統服務保障夜間經濟措施包括:調整道路灑水沖刷模式,定期對夜間經濟街區(夜市)周邊輔道人行道全覆蓋沖刷;加大保潔力度,夜間經濟街區(夜市)休市次日6點前整理到位,路面見本色;加強生活垃圾收運作業,提升亮化綠化檔次,24小時開放公共廁所,完成夜市周邊主次幹道公廁導向牌的設置;適當放寬夜市廣告牌匾設置條件,快速審批,一次辦好;全面做好執法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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