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不領結婚證最好,好就聚,不好就散。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你好!我是大臉貓小胖姐,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關於老年人喪偶後再找對象要不要領結婚證這個問題,我認為,和年輕人一樣,大家也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對對方瞭解透徹一點,再決定要不要打結婚證。因為短時間內,是不可能瞭解一個人的,老年人顧及的問題多了,主要是來自子女的壓力,和財產的分配,一般都擔心再婚的老伴不是真心的,擔心被人騙錢又欺騙感情,換來空歡喜一場。

其實,喪偶的老年人也會感到十分孤獨,他們習慣了家中有個伴一起吃飯,一起談心,甚至是一起出門買菜,老人的感情,就是在這些平平淡淡的柴米油鹽裡。他們雖然身體機能各方面不比年輕人了,但還是需要一個老伴,在他生病時照顧他,寂寞時陪著他,開心時有人傾聽。但是,老人都年紀大了,幾十年的生活中養成了自己的作息習慣,和行事方式,是不可能再改的了,所以,一定要看看兩人能不能互相適應對方,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大家過得更愉快,而不是,自尋煩惱。假如能找到一個合適的老伴,還是可以打結婚證的,當然,這首先得經過兒女同意,然後把往後生活的財產分配,自己兩人生活中錢是怎樣使用的,是兩個人AA制?還是男方交一部分錢?或者是兩個人不分彼此?這個問題是最重要的,很多老人分手最終都是為了錢。

總之,老年人也是需要愛情的,甚至比年輕時更向往有人相依相伴,只要兩個人互相喜歡,先相處兩三年,等大家都覺得磨合好了,互相都覺得離不開對方了,是可以打結婚證的。不要一開始接觸就想著:行就合啊不行就分手。態度很重要,好的開頭才能有好的結果。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也祝願天下有情的老人,能終成眷屬!


大臉貓的小胖姐


我來說說我的一個男同學,離婚多年,含辛茹苦獨自帶大姑娘,孩子成人結婚生子,他總算也鬆了口氣,沒幾年就該奔六啦開始想著給自己找個伴吧。沒多久眉分色舞告訴我們別人介紹了個老師,人長的也不錯,倆個人相處還好。也是要奔結婚,誰知道黃昏戀也要和年輕時那樣浪漫,什麼財禮啊,旅遊啊,婚房啦統統少不了,我這同學經濟條件不錯,本就有房子,但覺得老了還那麼麻煩的。我們也認為就是搭夥過日子唄,同居就得了,結啥婚嘛,合得來就過,合不來就散,能省去好多麻煩,畢竟都老了,沒那麼多羈絆了。不過反正最終就算吹了。以後又陸續找了幾個,他的原則是不結婚,在一起過日子,日常開銷都是他出,包括出國旅遊啊國內遊都是他出錢,有時也給女方買點禮品啦,生日禮物啦等吧。按理說也可以吧,但也有矛盾,剛開始還行,日子久了,女方老找各種理由要錢,我們同學就把握這個原則,生活開支,我出,大宗支出,沒正當理由不給,所以女方一不高興走人了。所以從我同學的經歷看,老了再找伴,真的沒結婚的必要,在一起同居搭伴生活不寂寞,有精力出去旅遊,男的經濟條件可以就別吝嗇鬼,真誠對待女方,就像我同學,在經濟上不太計較,但女方也要適可而止,不能讓男方無畏的付出,自己只會索取。真心換真心嘛。


非常時期很開心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不領結婚證最好,好就聚,不好就散。怎麼看?

我是認為不領證是最好的,原因如下:

1.本來雙方都是老人,沒有多少年的自由可以享受,不能再被條條框框所束縛。

2.老人家的心思不如年輕人一般單純,年輕人在一起是多少是為了愛,即使沒有愛也能培養,老人就不行了,老人要的是個伴,合得來就合,合不來就分,如果領了證就沒那麼方便了。

3.牽涉到財產,有的老人家大業大,喪偶後是為了找個能照顧自己的,如果領了證就會出現財產糾葛,會出現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4.因為是喪偶走到一起,肯定雙方都會有不同子女、親戚,如果遇到子女通情達理的一大家都能和和氣氣,遇到不講道理的,老人家也不會幸福,分開是必然的。

5.老人家的性格都是很犟的,不如年輕人隨和,幾十年養成的脾氣,不會一時半會為了一個老來伴改掉,肯定少不了爭吵,因為沒什麼感情加上爭吵多了,還不如一個人過。

6.如果兩個人合得來,感情也好,領不領證都無所謂,關鍵還是看老人家自己的意願,多尊重老人家的想法,再說老人幸不幸福,一個結婚證也是不能保證的。

7.領了證,萬一合不來不想過了,還要去辦離婚,老人家的面子掛不住呀。

如果覺得我說的不對的,可以留言哦!


壹點點兒


我覺得這個辦法很好。很實用,很實惠,很實在。

首先,老人喪偶再找對象,就是找個伴而已,領證不領證,作用不大,意義不大。俗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老年喪偶,是再也正常不過的事,簡直是稀鬆平常了。之所以再找個老伴,不過就是為了打發些日子,免得寂寞;同時生活上可以互相照顧,互相幫助。因為兒女們都有一家子人了,極有可能沒有時間照料老人,老人自己另找一個老伴,也可免去孩子們的負擔和後顧之憂。

其次,老人喪偶再找對象,只是為了搭夥過日子,雙方都看得開,不領證為好。老頭兒、老太婆都年紀大了,找個伴不過就是為了搭夥過個日子,過得來就繼續過,過不來就隨時一拍兩散。誰也不將就誰,誰也不欠誰。都這把年紀了,誰還在那裡兒女情長哭哭啼啼呢?沒必要了,犯不著了。如果兩人去領個證,不想過了就還得去離婚,豈不麻煩!多一事還不如少一事。

再次,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本來就已經一大把年紀了,過一年是一年,領證意義實在不大。人都會老去,上了年紀的人更是接近生命歷程的尾聲,能過多久,無法預料,也不是自己說了算的事。這時候找個對象,就是臨時找個伴,何必還要那些儀式感呢?

第四,最重要的,老人喪偶後再找對象不領證,可以消除來自雙方子女的阻力,並有效防止百年以後雙方的財產糾葛。由於考慮到財產糾葛,老人再婚如果要領證,一般子女都會反對。子女不贊成兩個老人在一起,弄得大家不開心。同時由於兩個老人各自的家庭和經濟狀況會不同,雙方會更多地顧及自己的財產問題,即使想領證也變得很不現實。所以,不領證而只是生活在一起,大家兩便,沒有來自子女的阻力,也不要擔心自己的財產有什麼閃失,實在是明智之舉。現實中有的老人再婚而領了證的,一旦百年故去,其遺產就牽涉到雙方的子女,往往協商無果,會鬧到對簿公堂。這是很令人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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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我贊成結伴過日子,處好了一樣終老,如果你找個母老虎天天鬥氣沒退路,找個病殃子不是三高就綜合症天天吃藥報銷也不行,當民政局長不能幹,如果找個投情意合的過日互敬互愛,不圖金錢的就是吃苦受累心裡甜,滿床兒女不如半床夫妻,當然先不領證,過日子認可了有個伴最好。真正相互瞭解了後願領證的可領,不願領證伴到終老一樣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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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這個問題我突然想到這麼一句話。流氓不分出處和歲數。小流氓老流氓,都是流氓。婚姻本身並不是靠著一張紙來維繫,我個人也沒有領結婚證,並且和女朋友同居了好多年了。但是我把房子寫了她的名字。只有她一個人的名字,並不是我多無私,而是成都天府新區限購,我外地人沒得資格購房,那就都寫她的嘍。我買房,創業,一直沒買車,一個是經濟條件有限,一個是車我覺得不是剛需,我做人損案子太多交通事故我也害怕,但是今年一定會買,名字可以寫我的,但是我還是會寫她的,也不是因為我多無私,因為房子都只寫她的了,不差個破車子了。說這些,就是想說明,結婚與否,並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你能不能讓你的另一半感受到你對他的責任感,這個很重要。我也恐婚,也不想結婚,但是最多兩年,我一定結婚。人家青春就這麼幾年,你不應該給人家一個相對的保障?而且從法律角度,妻子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之一,你不結婚,那麼從法律角度來說,你的什麼私有財產都跟這個女人毫無關係。你覺得公平麼?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但是這個世界有基本的規則和道理,既然它被大多數人接受和認可,那麼就一定有的它的價值和道理。所以如果你愛他,就讓他做你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最後一句是玩笑話,法律從業者的玩笑哈。



有溫度的法律從業者


老伴走了,再找對象,領結婚證的有領證的目的,不領的有不領的目的,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哪就是找個伴,眼前有個晃悠的,耳朵有個聽話的,晚上後腦勺有個呼嚕的,反正就是相互有個照應,共度餘生。

老人喪偶再婚領證的,其目的就是萬一有一方先走了,另一方能享受家屬補貼。

很好喪偶再婚領證的人,並不是完全心甘情願的去領證,而是領取結婚證後,如果一方先死了,另一方作為法律上的配偶,死去一方的單位還給其配偶一定的生活補貼。領證是奔著這個目的去的。

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一方有養老金,一方沒有。而且大多數是男方有,女方沒有,為了得到法律上的承認,只能要求男方和女方結婚,為以後男方先己走後,自己生活有保障

喬老太太7O歲,身居農村,沒有養老金,丈夫死後,為了不給孩子們添麻煩,也為了自己有說話的,找了一個近八十歲的每月有四五千退休金的煤礦退休工人,提出的條件是必須領結婚證,男方的條件是隻是結婚,不能涉及遺產。女方同意並鑑定了協議。幾年後,男方死了,喬老太太作為死者的法定配偶,理所當然的領取了男方單位發放的每月4OO多元的生活補貼。如果不領結婚證,喬老太太根本享受不到企業的補貼。

這就是要領結婚證的好處。

老人喪偶再找對象,造擇不領結婚證的人,其目的就是好著過,不好走人。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喪偶的人,再找伴後,不願再領結婚證。雙方都覺得二婚沒有必要再申領結婚證,反正你有你的家,我有我的家,雙方都是無奈的選擇,萬一過不到一塊,各走各的,都省事。

賈先生老伴死後,又找了一個,雙方事先約定只是同居,不結婚。賈先生到女方家居住,工資卡交給女方,花錢由女方提供。後來兩人因為經濟問題發生爭執,賈先生覺得不如一人生活自在,要回工資卡,走人。

這就是不結婚的好處。

小結:其實老人喪偶再找對象,領不領證都是從各自的目的出發,選擇不領證,根本目的就是好聚好散,選擇領證,要涉及多個方面,聚時易散時難。如果雙方的目的都很單純,就是為找一個伴,選擇不領證最好。


天信燕wa


黃昏戀其實挺不容易的,最好的年華不一定嫁給愛情,最後的年華再爭取一次被愛是每個人的權利。但好似愛情都有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成本考量,年紀大的愛了,孩子怕了,怕老的被騙,怕繼承權變不了現,怕贍養圓滿了卻發現還有一個等著……做為子女我也會有這樣的擔心,曾經跟我老媽閒聊過這樣的話題,記得老媽當時問我怎麼想,不假思索的回她“愛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為什麼要阻止。對於黃昏戀我從來不反對,但需要提醒的是至少在中國,相愛永遠是兩個家庭的事兒,不單是兩個人在一起。老人各自和子女溝通好彼此在意的細節,有經濟承諾就一定公證好,老人相愛不同於年輕人,相愛的時間有限,一個離世了另一個如果有孩子繼續迴歸孩子那邊,如果沒有子女看在老人彼此恩愛的情分上就妥善安排好另一個,替自己家老人善待愛情最後一刻就好”……老媽聽完笑了,她說“如果你爸不在了,我就跟你過,不找了,結交些知趣相投的朋友就好。”我說“等著我攢錢買房車,帶著你一起變老……”



陳小胖的紀錄片


現在好多老人都是孤巢老人,子女不在身邊,只有老伴相依為命。一旦配偶沒了,自己身邊沒個伴,生個病或有其他緊急情況連個端茶倒水的人都沒有,挺淒涼的。

好多子女想把老人接到家裡與自己同住,但好多老人不願意或不習慣與子女同住,甚至擔心給他們帶來麻煩。子女每天上班,也很少有時間陪伴照顧老人,但老人身邊確實需要有人陪伴,遇事有個照應。所以老人選擇再婚,好多子女也不反對,能有個人互相照顧,他們也放心。大多數老人再婚不是因為感情,而是需要找個能夠說得來的,互相扶持,能共度晚年的人。

不領證結婚證,首先婚姻就缺了一層保證。雙方有可能都有自己的子女,如果不領證,名不正言不順,生活中可能會有很多尷尬😓麻煩。其次,婚姻不是兒戲,既然選擇了再婚,更要慎重,為對方負責,為自己負責,因為我們老年人已經禁不起折騰了。要為自己的晚年負責,咱們找老伴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為了湊合的活著。不領證,好就聚,不好就散,雙方內心都有餘地,不會全心全意付出,或包容對方,生活在一起,沒有真心誠意,哪來的幸福?

當然,也有找對象,不領證,先相處生活一段時間,感覺一下是否合適。試婚,這樣可以避免領證後,萬一發現不合適帶來的麻煩。好多不領證的,相處著覺得互相和得來,感覺不錯,再去領證也不遲。也有好多老人,彼此相處不錯,感覺生活在一起很好,滿足這種生活狀態。覺得自己年齡也大了,孩子們也大了,彼此心裡都有對方,沒有必要領證折騰,就這樣也挺好的,有沒有證都一樣,這樣也挺好。

無論領不領證,生活的開心就好。



草原北斗


我覺得這要看兩位老人的想法。

首先,結婚領證與否其實最直接影響的就是財產的分割上吧。對於有不讓老人領證的想法的人,大部分也是家庭條件不錯,尤其老人自己有一定的財產。對於子女來說,老人的財富是之前的老伴和他一起奮鬥得來的,身為子女,一方面不甘心讓一個外人來坐享其成,更多的認為老人都是和自己的子女關係親近,怕自己家的財產流入別人手中,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個人認為,人活一世,不止要看這些身外之物的吧!還是要考慮感情的吧!老年人的感情不能因為是遲暮之年,就只考慮陪伴,有人照顧的問題,還是要從感情上覺得能相伴晚年才可以吧!年少時,很多的感情都是衝動的,經過歲月的磨礪,多的是感情不和的,人們總說,都這樣,為了孩子忍忍就過去了。等到孩子長大成人,各自成家之後,才發現再忍忍的理由也沒有了,感情上真的是想找個自己喜歡的,說不定也就真的有那樣的人存在。因為感情好而結合的老人,是應該得到祝福的。

人活一世,錢財乃是身外之物,走時帶不走一分,子女也放平心態,不要指望能繼承老人的什麼財產,只要老人晚年能生活的開心,覺得是可以相伴到老的人,要領證也支持老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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