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关于对国信沃德河北电梯有限公司依法立案侦查的补充公告。据公告,该局依法对国信沃德河北电梯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和资产追缴、核实、确认工作。
该局已于2020年1月3日发布公告,要求未到公安局机关报案、登记的人员,到公安局机关报案、登记,截止期限到2020年3月31日。因为疫情原因,受理报案登记期限延长一个半月至2020年5月15日。
望受害人尽快到该局登记报案,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登记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 1、报案人及合同签署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2、签订的合同、借款协议、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 3、支付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第一笔支付当月1日至今,并勾画出支付本金的记录)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支取现金的银行凭证等);
- 4、收取现金、利息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收取本金、利息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流水的原件: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收到的第一笔利息或者本金当月1日至今,并勾画出接受的本金和利息记录);
- 5、其它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及银行交易流水需逐页签名、按手印,
登记地点: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经侦大队(保定市清苑区建设北路262号)
联系人:刘春志 联系电话:13603325198
联系人:吴立民 联系电话:13931373266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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