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幹警妥善執行 排除妨礙化解鄰里糾紛

3月24日下午,延津法院執行幹警到胙城鄉現場通過對當事人釋法說理,促使被執行人主動拆除妨礙物,妥善化解了一起鄰里糾紛。

執行幹警妥善執行 排除妨礙化解鄰里糾紛

該案雙方當事人趙某和王某本是鄰居,各自房屋並排相鄰。因王某在趙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巷道口加建屋門,妨礙趙某家人通行,趙某多次和王某協商無果,2019年,趙某不得已向延津法院提起訴訟。經法庭審理,依法判決王某拆除巷道妨礙物,恢復巷道原貌。但判決生效後,王某未在期限拆除相關的妨礙物,趙某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幹警妥善執行 排除妨礙化解鄰里糾紛

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為妥善處理相鄰關係,本著和諧執行,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耐心向被執行人釋法明理,從情理法等角度進行勸說,最終被執行人承諾拆除妨礙物,隨後,便找來拆門工人,不到半個小時,重達五百公斤的大門便拆下來了,執行幹警和拆門工人合力將大門抬上工具車,巷道恢復如初,一場鄰里糾紛終得化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