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你怎麼看待和處理這個問題?

TX兵王


兒女與戀愛對象未領證就同居,這個跟我們的傳統觀念肯定是不相符的了,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年輕一代思想觀念的改變,這的確又成了我們家長們經常會遇到的問題,我覺得應該分兩種情形去看待和處理吧。

一、如果兒女還在讀書期間,思想還不成熟,還沒有能力承擔起家庭責任的話,我會堅決反對。

如果孩子剛剛成年或者還在讀書求學的階段,還沒有能力去結婚成立家庭的話,我是堅決反對兒女所謂的戀愛同居的,畢竟在這個階段,孩子的年紀都還比較小,對愛情還是處於一個懵懵懂懂的狀態,還沒有真正懂得什麼叫喜歡,什麼叫愛情,什麼叫家庭,什麼叫責任,人生觀和價值觀都還不成熟,如果男女互相吸引一起玩耍一起學習一起進步成長是可以理解的,但隨隨便便就同居的話就不行了,戀愛同居除了讓女孩子很容易不小心懷孕造成身體的傷害外,還容易使年輕人形成不好的性價值觀,對性生活看得比較簡單和隨便,很容易對以後的婚姻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我會明確教育孩子,處於青春期的男女生互相吸引,產生喜歡愛慕之情是很正常的,但最多隻能是一起牽牽手,玩玩耍,絕對不允許突破界限去搞什麼同居,如果是男孩子,我會灌輸他責任擔當的思想,要懂得剋制自己,在對未來生活還沒有確定的情況下,不要隨便就哄騙女孩子同居,既是對人家也是對自己更是對未來負責。如果是女孩子,我會灌輸她自律自愛的思想,要懂得珍惜愛護自己的身體,不能隨隨便便就跟一個未來還不確定的男生同居,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學習上,為以後更好的工作崗位而努力。


二、如果兒女已經出來工作了,思想比較成熟,有能力承擔起家庭責任的話,我會支持同居。

如果兒女已經讀完書,有了穩定的工作了,個人思想、價值觀等都比較成熟了,在正常的男女戀愛情況下,基本上已經是互相確認對方就是自己以後廝守一輩子的人了,在婚前進行同居也是未嘗不可的,畢竟鞋子合不合適,得穿過才知道的,所以男女嘗試一起生活一段時間,把最真實的面目展現給對方,然後生活磨合上沒有大的矛盾的話,就可以一起籌備婚禮了。這個婚前同居,我建議不能超過一年,在一年內必須要領證,給同居的愛情加上一把責任的鎖,根據我的生活經驗,那些同居超過三年不領證結婚的人,很多都會散掉的,畢竟愛情是有保鮮期的,過了之後會互相產生厭倦的,如果沒有婚姻的保護,很容易出現分手的。

最後:孩子們戀愛婚前同居,我們做家長的沒有必要把它看做是洪水猛獸,還是分情況去區別對待吧,只要他們已經成年有穩定的工作的話做好正確的引導就行,當然,孩子青春期教育也是很重要的,必須要提前多點教育,讓他們樹立正確的戀愛觀。


老韭隨談


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來說:

如果是自己的女兒帶男朋友回家並要求住在一起,我會斷然拒絕,甚至可能把男孩兒的狗腿打斷,讓他滾回家帶著媒人來提親,否則別想碰我女兒一手指頭數。

如果是自己的兒子帶著女朋友回家,不用他交代,我必將把房子收拾的利利索索,親手換上大紅的被褥。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而且有開玩笑的成分,當然這種想法必定會遭到兒女們的反對,甚至是反感,但是從中卻可以看出為人父母的想法。


現實卻是我沒有女兒,所以我並不考慮這個,所以以下我以有兒子的情況進行理智考慮分析。

首先,我會詢問兒子是否愛著女孩兒。

其次,我會詢問兒子有沒有娶女孩兒的打算。

再次,我會詢問兒子有沒有將安全措施做到位。

根據以上三個問題,我才能決定要不要干涉兒子和女朋友的同居。


其實,當兒子領著女朋友回家來,如果是要帶回來給父母相看,那麼我必定會好生招待,並對兒子好好教導一番;而如果兩人只是回來玩耍,並無以後的打算,我恐怕會將他們趕出家門。

對於女孩兒來說,如果女孩兒並未有打算和兒子長久相處下去,並且沒有為未來考慮打算的想法,就這樣走進我的家門,我在心裡是有歧視的,覺得這樣的女孩兒太過隨便,就算兒子以後娶了她,我也會心有疑慮。


當然,我家孩子還小,還沒有到那個時候,所以以上只是現在的想法。

如果平靜下心情,認真思考的話,其實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考慮。

比如,女孩兒的家庭如何,比如女孩兒的性格如何,再比如女孩兒的父母是做什麼工作的,再比如女孩兒的工作如何等等。

可以說,作為父母,當要面對兒女的感情問題,以及婚姻大事的時候,心裡考慮的問題要比自己的兒女會更多,更全面,也操心更多。

但是以過來人的身份來看,父母這麼多的考慮也是白扯,兒女們到時候也根本不會聽得進去,就像當年自己並不完全聽從自己的父母一樣。

這就是所謂的代溝吧。


兒女自有兒女福,一切隨緣吧。

管得太多,反而結成仇怨。

倒不如隨他們去吧,相信兒女自有兒女的眼光。



東凌情感說不停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這不是個例。我一朋友家就是這樣。

朋友兒子在外省上大學,大學畢業,回老家時就把女朋友帶回來了。他們家是複式樓,兒子帶著女朋友住樓上,他們兩口子住樓下。現在她兒子考上了公務員,那個女生考上了在編教師。據說倆人目前還沒有結婚的打算,但感情穩定。

問過朋友,那個女生的家人咋會同意自己女兒沒結婚就跟著男朋友回家了,還是外省人。朋友說女生家境不太好,女生不想在家鄉工作,就跟她兒子回來了。

朋友是個很開明的人,雖然女生跟她兒子還沒結婚,但她完全把那個女生當成兒媳了。兒子跟女生有矛盾時,她都會護著女生。她說一個姑娘家遠離親人來到他們家,挺不容易的,對她好些,她才不會想家。

其實現在,未婚同居已經很普遍了。以前有種說法叫試婚,意思應該差不多吧。

我對這種問題的看法是不贊成、不反對。年輕人感情上的事,家長越干涉越容易引起矛盾。兒女把戀愛朋友帶回來,家長關照好就可以了。

至於他們是同居還是分開住,這就看父母平時對孩子的教導了。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會建議他們分開住,但聽不聽就是他們的事了。


如月微光


我會支持。我謂之,試婚。

哪怕我養的是女孩子。

因為,男女之間,不落實到衣食住行屎尿屁,不一定能看穿一個人。

一個人,哪怕他再能裝,一旦落實到柴米油鹽醬醋茶,就會現原型。

比如吃飯,光顧著自己翻江倒海的人,是貪吃、自私。

比如逛街購物,一個人滿手都拿著東西,一個人空手甩甩甩,是不體貼。

無一而足。

所以,我寧肯我女兒帶回來男朋友,在我眼皮子底下,大家一起相處相處,看看他的兔子尾巴如何。

至於說年輕人未婚同居,只要他們是成年人,他們對他們的身體負責,不勞我操心。



雲是鶴家鄉680


首先特別高興能看到這樣的問題,這個問題問得好哇!真好!

首先我覺得男孩子的父母還可以接受,但是女孩子的父母是不會接受的,

其實這個也無關傳統思想和封建思想,畢竟5000年的文化道德修養也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的清楚的講講我和對象的經歷吧!

我是那時20歲,對象20,就是在還沒有領結婚證的時候就同居在一起了,不過還好度過了那段段時期,現在已經幸福美滿的結婚了,當時也害怕家裡知道我們兩個在外租房子,每次回家的時候都說在宿舍住,出門的時候都把自己裹得嚴嚴的,生怕被自己的熟人家人看到,父母傳統的思想肯定不會同意的,年輕人有太多的不確定性,我也曾試想了一下,如果我是父母,肯定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還未結婚,領證就早早的與人同居。

當時我們兩個是這樣處理的,當時都瞞著家裡。沒有讓家裡知道,然後都彼此跟家裡說,自己有一個對象,想要領到家裡,當時他家沒有同意,畢竟她才17,就這樣又處了兩年多,互相去了家裡,然後訂婚結婚,直到現在

我認為是否能夠住到一起,還應該父母多與年輕人溝通,能讓他們不住在一起,儘量不住在一起,如果都能彼此去家裡看家了,應該也都是抱著結婚的態度去的,住在一起也沒有太大的關係,所以父母要敞開心扉,不要刻意的在這件事情上糾結,以免傷了感情




侯先聲



用戶5230736721866


我個人認真嚴肅回答一下這問題,我曾想過,我的孩子將來不允許他這麼隨便,離開我的視線我管不了,但在沒有婚約的情況下,就算留宿也不能在我眼皮底下睡一個房間。反過來講,一個女孩子隨便來男生家裡過夜,我會覺得家教有問題。


祐希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三方面原因!

一是,父母教育欠妥

二是,孩子對戀愛的觀念存在錯誤

三是,孩子對自由時代戀愛的誤解

首先,孩子是父母的影子,也是孩子接受教育影響最大的人。

父母怎麼看問題,孩子基本都是一個方向,偏執的永遠正不了。

比如,父母從小教育孩子自尊,自重,自愛,永遠知道分寸在哪裡,孩子青春期談戀愛的時候就不會隨便跟對方回家,或者隨便領男孩(女孩)回自己家!

這方面父母不培養,不事先教育怎麼處戀愛?底線在哪裡?尺度,界限,是什麼?

領回家代表什麼意義?住在一起會對自己有什麼影響?等等這一切。不教育好,現在制止再多也於事無補。

其次,孩子對戀愛有認知上的誤解,只順自內心高興,不管結果如何,更不顧自己以後的名聲。

比如,態度上,沒談幾天,證也不領,就住在一起,壞的影響全部否定,不當一回事的態度。

另一方面,行為上,拉拉扯扯,卿卿我我摟摟抱抱完全不覺羞。父母阻攔,不聽,父母制止,不理睬,更促進叛逆程度做出無法挽回的後果。

再者,現在時代的影響,遵從內心自由,戀愛自由,敢愛敢恨,今天如膠似漆,明天分道揚鑣,看似瀟灑,其實就是作。

時代再變,戀愛再自由,也得有底線,不能隨波逐流的按部就班,不知其然,卻做所以然的事。

每個人都有青春,青春都經歷過,不管戀愛結婚都是遵從尺度,和判斷方向。

現在這種情況,指責再多也沒有用,反而出現不好的結果。建議你幾條

  1. 這一次就算了,但要告訴孩子以後底線,和交友範圍
  2. 讓孩子搞清楚帶回家的意義,側面提醒對以後名聲的影響
  3. 尊重在先,以後不允許這樣的事情再一次發生
  4. 父母沒事的時候,與孩子好好談談戀愛是個什麼事情?對方哪方面比較重要

所以,現在父母不要糾結不要煩惱,事情已經發生,吵,罵,打,沒用!孩子已經到了,有自己的思想和想法,父母也控制不住。

總之,這樣的結果不是一個人造成的,父母與孩子都存在責任。教育的欠妥,孩子的自以為是,都是以後生活的大忌。

一件事情不能光看行為,行為是思想的產物,而思想卻是教育的結果!都好好想想吧!


淨心情感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住一起,這種現象已經很普遍了。雖然老一輩的確實也看不慣,但也沒辦法。我覺得這種現象不好。

尤其是女孩子這樣做,是很不理智的。

第一,女孩子還沒正式過門,就住到男方家,給婆家看不起,將來一旦婆媳關係不好時,婆婆是會拿這個事來說的,到時難過傷心丟面子的人肯定會是女孩自己。

第二,婚前過早的就同居,而且還是在父母家同居。在男人的眼裡也會認為女生是個沒原則底線的人。儘管他不說,儘管是他主動讓女生去同居的。

第三,如果男生住在女生家,更會讓女方父母及親戚看不起。堂堂男兒卻要這麼沒志氣的靠女人接濟,是為了省錢嗎?省租房費還是省伙食費生活費?男人更要有男人樣,不為五斗米而折腰!

總結: 出現這種現象時,父母應該及時制止,對兒子或女兒,曉之以理告訴他們為什麼不能這樣!如果不聽,也只能恩威並施。無論怎樣都是真心實意的為了孩子的將來有好處,為了孩子,父母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去努力制止呢!





湘妹子sanmei


尚在戀愛中,就公然住在一起,這是現在的年輕人?

不一定因此就能說現在的年輕人都這樣,但這樣的情況,也絕對不是個例。

因為,我身邊的親友中,就出現過類似的情況,其母親談論起兒子的情況很有情緒——

兒子不單談上了女朋友,還在朋友圈中曬起了日常的幸福生活,包括某些相對私密的照片!

也許兒子的觀念中,愛就愛了,愛就要讓人知道,可是做母親的卻憂慮重重。

就算有人認為她是男方,怕什麼,兒子如此,說明兒子有能力,成不成都沒有損失,不單兒子自己沒有損失,為人父母的她和丈夫也一樣,還怕個什麼勁?

但這位母親想的卻很樸實,她之所以視之不下,關鍵原因有兩點:

  • 一是覺得沒有結婚就住在一起,有失體統;


  • 二是認為兩人最終結婚還好說,若是沒有結婚,那些照片被別人知道了,對大家都不好,對女孩子不好,更不用說了。

說來說去,母親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是反過來,做為兒子,他在想什麼?

不用說,父母的觀念於他而言,太過於老套,也太過於迂腐,他只想著與有情人做快樂事,哪管是劫是緣。

至於以後,誰能管得了以後?至於名聲,現在誰還這麼封建?

更不用說結婚,不少年輕人會覺得那無非是個形式,而且是個極其麻煩惹人厭煩的形式,如果一定要,也多半是為了父母和他人。

因此,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不難看出,其實不是事件怎麼處理的問題,而是雙方觀念有很大反差的問題。

綜上,兒子已然成人,打罵顯然不合適,解決不了問題,還容易引發新的矛盾。

首要之計,是弄明白兒子在想什麼,然後加以引導,不管兒子聽與不聽,都要誠誠懇懇地告之其利害,尤其是讓他明白此舉對女方未來可能的巨大傷害,讓他自己想清楚,如果他真的愛那個女孩子,願意因為任何的不謹慎,而殘忍地傷害對方嗎?

如上,相信可以讓當兒子的好好考慮並慎重決定,父母盡了當盡之責,也可以問心無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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