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错!!错!!!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对于婚前婚后财产有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房产归属问题在婚前婚后到底是怎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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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买房

房产证

1、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房产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婚后,即使登上另一方的名字,房子依然归登记人所有。

2、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结婚后,房子归双方所有。

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如:首付款男方出,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前男方还贷,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贷款未还完。此种情况应该按照男女双方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例如首付50万,婚前男方还款10万,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款20万,还有80万贷款未还,那么此套房子中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部分为20万/(50万+10万+20万+80万)=12.5%。按照新婚姻法规定这套房子应归男方所有,若离婚,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房子离婚时的价值*12.5%/2。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双方共同还贷金额的时候,应该本息都算,不应只算本金。

4、婚前男方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认定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予,房子属于女方。

二、婚后一方买房

婚后一方买房

1、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

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2)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3)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双方共同买房

婚后共同买房

1、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的话,房产证中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了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首付部分是个人财产,还贷部分是双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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