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居家办公”成为拒不履行劳动义务的借口

当前疫情形势持续向好,各行各业均有序复工复产,可部分劳动者尝到居家办公的“甜头”后,却动起了“小心思”。

近期,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接到投诉案件,诉求人张女士反映公司未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执法人员受理案件后迅速联系用人单位展开调查。但面对执法调查,用人单位却忍不住“叫冤”起来。

经调查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让员工居家隔离的同时,要求部分岗位职工进行远程办公,张女士就是其中一员,在接受了无需通勤、工作自由等“福利”后,张女士反而十分享受居家办公。然而好景不长,用人单位在响应复工复产的号召后,要求所有职工到岗办公,并提供必要防护物品,而张女士却以家里没有口罩无法出门为由,要求继续居家远程办公,同时公司足额发放其工资。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无果,万般无奈之下以张女士旷工为由,扣除其未到岗期间的工资,这才导致张女士前来投诉。


莫让“居家办公”成为拒不履行劳动义务的借口


莫让“居家办公”成为拒不履行劳动义务的借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旷工的认定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且劳动者必须知晓相关规定才可成立。在用人单位提供有关管理制度与能够证明诉求人知晓该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确认,张女士的行为属于未履行劳动义务的旷工行为。

执法人员随即与张女士取得联系,宣传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张女士对自身行为表示歉意,也认可了用人单位扣除部分工资的决定。鉴于张女士在家期间如实开展远程办公,且并未耽误工作进度及造成相关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执法人员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最终用人单位表示,只要张女士尽快返岗正常开展工作,后期将补发未出勤部分的工资。张女士对新区总队的人性化执法表达感谢,并表示会立即撤诉不再“添乱”。

在疫情期间,大家响应号召全民防疫,防疫阻击战取得重大战果后,也请广大劳动者有序回到岗位,积极投身复工复产,切莫让“居家办公”成为拒不履行劳动义务的借口。(通讯员:李济源、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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