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吃啥都能補”的說法,

直戳一些人盲目進補的心理痛點,

還有一些人為了滿足特殊的味蕾需求,

使各種野生動物被殺戮,

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禁食野生動物,

從你我做起。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2020年2月12日上午,清流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通過一條舉報線索,在清流縣餘朋鄉黃某周家中的冰箱裡查獲了兩隻野生鳥類凍體,經鑑定,該兩隻野生鳥類分別為灰胸竹雞和烏鶇,均為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在證據面前,黃某周如實交代了其獵捕野生鳥類的犯罪事實。原來,黃某周去茶山採茶子時,無意間驚飛了茶山邊草叢裡的野鳥,因相信吃“野味”可以“補身體”的說法,一向疼愛孫子的他就想著抓幾隻野鳥回去給孫子“補補”,於是就在野鳥出沒的地方架設了一張捕鳥網,前後共抓獲了兩隻野鳥,並帶回家宰殺乾淨後放到冰箱保存,打算等孫子回來了弄給孫子吃。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結果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孫子沒等來,卻等來了公安機關的嚴厲打擊,當森林公安民警來到其家中,黃某周這才知道自己攤上了“大事”,後悔莫及。目前,清流縣公安局森林分局以非法狩獵案對該案立案調查,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當中,等待黃某周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

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類犯罪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近日,清流縣檢察院幹警邀請縣公安民警深入全縣13個鄉鎮,將《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全面禁食禁售野生動物的通告》粘貼至公共場所醒目位置,在各林業站工作人員及各村護林員的協助配合下,已覆蓋全縣118個行政村。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在宣傳過程中,群眾紛紛表示野生動物要禁食,這類案件就要嚴打,對我們的《通告》宣傳,表示非常贊同和支持。也有村民表示疑惑,提出以下問題,讓我們一一解答吧。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張三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以後牛蛙和甲魚還可以吃嗎?

人工飼養的牛蛙、甲魚可以繼續食用。理由:《決定》及《通告》規定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是禁止食用的,而水生野生動物不在禁食之列。根據農業農村部3月4日緊急印發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牛蛙也在同批公佈的可食用物種名單中。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清檢君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我們都可以繼續吃!!


溫馨提示

石蛙(石潤),學名棘胸蛙,屬於“三有”動物(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是禁止食用的哦~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李四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用網捕幾隻小麻雀應該沒什麼關係吧?

不可以,涉嫌非法狩獵罪!理由:《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清檢君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李四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幾隻小麻雀算情節嚴重嗎?禁獵期又是什麼時候?

問的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隻以上的;(二)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三)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清檢君

再來說說禁獵期的規定,根據清流縣人民政府清政文[2019]39號《清流縣人民政府關於發佈野生動物禁獵區、禁獵期和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方法的通告》規定,在清流縣行政區域內,對所有鳥類實施禁獵,禁獵期從2019年6月18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清檢君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現在明白了嗎,捕鳥網屬於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在禁獵期用網捕捉麻雀,屬於情節嚴重,涉嫌非法狩獵罪。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清檢君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溫馨提示

老鐵們,答應我,為了不至於一不小心觸犯法律,我們還是不要打野生動物的主意了~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王五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如果去打獵了,但是什麼動物都沒有獵捕到呢?

也可能涉嫌犯罪。來看一個我們身邊的案例↓↓↓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清檢君


經典案例向上滑動閱覽


2019年9月14日至23日,清流縣彭某甲、彭某乙、官某某三人先後五次採取在稻田周圍布好電網,把布好的電網接到電擊升壓機上,通過移動電瓶接通電擊升壓機產生高電壓的方式獵捕野豬,五次均未捕獲野豬或者其他野生動物,被清流縣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現場抓獲。


三人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情節嚴重,被清流縣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狩獵罪起訴至清流縣人民法院,最終彭某甲、官某某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彭某乙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趙六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聽說野生動物類犯罪,不但要判刑、罰金,還要民事賠償?是真的嗎?

是真的,不單這些,而且要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清檢君


經典案例向上滑動閱覽


2017年12月底至2018年1月間,鄒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山場利用佈設的鐵獸夾共獵捕3只“寒雞”(白鷳)和1只“野雞”(白頸長尾雉),其中3只“寒雞”被發現時已死亡,捕獲的1只“野雞”被鄒某某帶回家中使用剪刀宰殺後供自己食用。


經檢驗和鑑定,鄒某某非法獵捕、殺害的“野雞”1只為白頸長尾雉,屬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價值人民幣10000元;非法獵捕、殺害的“寒雞”3只為白鷳,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價值人民幣15000元。鄒某某被檢察機關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提起公訴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9年3月28日,鄒某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00元,賠償國家生態資源受到損害的經濟損失人民幣25000元,在縣級以上新聞媒體賠禮道歉。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趙六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賠這麼多哦,價值怎麼計算的呢?

根據國家林業局第46號令《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計算的。

http://www.forestry.gov.cn/main/3457/content-1054375.html鏈接在這裡,瞭解一下。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弄巧成拙!三明一老人為給孫子“進補”被捕

清檢君

溫馨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此鄒某某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舉報電話:110;0598-5335037、0598-8706828、0598-5324699。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