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商標維權獲賠40萬

“白象”商標維權獲賠40萬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白象”商標,在河南乃至全國都具有良好的聲譽,為此一些不法商家開始傍名牌,生產假冒“白象”商標的產品。近日,河南風馳律師事務所的知識產權律師李超鋒代理的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白象”商標維權案,鄭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決,侵權方賠償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40萬元損失。歷時三年之久的“白象”商標維權案,以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面獲勝而告終。

“白象”商標維權獲賠40萬

本案屬於典型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侵權方取得在其他類別的“白象”商標註冊以後,卻不在自己核定的類別上使用,而是跨商品類別使用,使消費者誤認侵權方的產品與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聯。為阻止此種商標侵權行為,李律師經過大量的調查取證,取得大量侵權證據,為後續維權準備了充分的資料支持。

維權過程中,需要解決兩個突出的問題,第一是侵權方確實擁有第29類的“白象”商標,其在32類上生產、銷售相關商品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第二是如何蒐集酌定賠償中的幅度證據。針對第一個問題,知識產權律師團隊查詢和整理了大量的國家標準,最終證明本案的使用行為構成侵權。第二個問題,知識產權律師團隊保全了侵權方的網頁宣傳信息,另外還通過到多地進行公證購買的方式取證。結合侵權方自己在網站上宣傳的銷售量及許多地方都有侵權商品售賣的公證證據等推算出判賠依據,最終獲得了滿意的維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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