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野令”下發後,養殖戶積壓5000條蛇賣不出,怎麼辦?

新大風歌


“禁野令”下發後,養殖戶積壓5000條蛇賣不出去,怎麼辦?

今年出現的疫情,讓人們再次開始關注野生動物的保護。其實,動物本沒有錯,只是人們過度捕殺,導致生態環境遭受到破壞,人們生存環境受到很大影響。


“禁野令”出臺下發後,不管是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都屬於保護範圍內,對於有些動物不是因為你人工養殖的就不是野生動物了,只要是禁野令名單上有的動物,不管是野生還是人工養殖的都是被保護的,不能捕殺和食用的。

顯然,這次蛇類也在禁野令之類,這樣原來有人工養殖各類蛇的農民也面臨不能養殖的境遇。這不題主家養殖5000條蛇賣不出去,農民損失很大。


5000條蛇價值也有幾十萬吧,這是農民多年的心血,也可能是農民全部家當,在沒有今年疫情之前,農民本想可以通過養殖蛇來發家,但是如今禁野令下發,什麼都沒有了,這5000條蛇還不知道處理。

農民養殖蛇其實有幾種目的,一種是提取蛇毒,還有就是製作中藥材,蛇全身都是寶,蛇毒價值很高,蛇還可以泡酒等等。還有一種就是活蛇可以被消費者食用,南方人比較喜歡吃蛇,蛇羹有很大的市場。

現在出臺禁令,蛇不能交易,不能食用,這5000條蛇還是需要找當地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申請處理,這放生數量太大,還會破壞當地生態環境,還可以出來咬人,只能找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看是否能製成乾燥後的藥材。

關注農民,一起學三農。


三農小黃鴨


真心佩服敢養殖蛇的人,那玩意兒我看著頭皮發麻,身上發冷,所以在看見這個問答時,首先想到的是:多虧我周邊農村農民沒有人養殖蛇,不然的話莫說5000條,就是1000條要是放生的話,也是慎得慌。

“禁野令”下發後,有養殖戶手中積壓了5000條蛇賣不出去,目前一條蛇價值10元的話,也是損失50000元,是個問題,賣是肯定賣不出去了,因為沒有人再敢吃這玩意了。

想當初養殖蛇,目的就是為了賣給酒店,酒店做給客人們吃,此次疫情結束後,首先是禁野令禁止繼續捕蛇吃蛇這種行為,其次是酒店一時半會兒也沒有人前往吃飯了。

無論如何,這些蛇的銷路算是徹底沒了,損失是必然的結局,那麼問題來了:應該怎樣合理處置這5000條蛇呢?放在手裡一天就要投食一天,損失只會一天比一天加重,殺了吧,現在不提倡殺害任何動物,而且殺了幹啥?浪費人力物力嗎?

因此大部分人建議放生,我覺得放生也不是自己說了算的事情,5000條蛇,一下子放生在荒郊野外,會不會帶來什麼後果?這些都是養殖戶顧忌的事情,還好這5000條蛇只是為了吃肉的蛇,若是毒蛇的話,更沒辦法處置。

我覺得應該先上報有關部門,讓負責這塊的領導們幫忙出個主意,看看怎樣放生,選擇什麼時間放生,在哪裡放生,為了沒有後續麻煩,應該讓這些部門先進行研究,然後協助一起處理蛇,畢竟遇到這種事情,農民養殖戶慌了神,不知道、不懂得如何處理。

單單只是損失錢財也就認了,可別等放生以後會繼續製造出別的麻煩事,那可是農民承擔不起的責任,據說已經有養殖戶的蛇被林業部門前去把蛇沒收並放生。

看來放生是這5000條蛇的最好結局,目前該養殖戶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心疼損失的錢財,別妄想將來蛇還會被買賣,趕緊找相關部門協商,看看怎樣放生這批蛇吧。

處理完蛇抓緊時間找工作或者養殖別的物種,繼續為了生活奮鬥吧。


悠然見東山


這個禁止、禁食野生動物交易的限令真的給很多特種養殖一個重擊,因為限令頒佈的比較急,一些正在養殖的農戶,對於手裡的人工養殖野生動物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就像題主說的這個5000條蛇來說,因為是野生動物,既不能食用也不能買賣,這真是難倒了我們農民,那麼還有其它的解決辦法麼?小農人就在這裡給您提三個方法,希望能夠幫到您。

一,聯繫製藥公司

蛇的很多部位都可以製成藥品,蛇膽、蛇蛻、蛇毒、蛇骨都是一些中藥的重要成分,對於一些關節不好、總有頭痛、或者有跌打損傷的都可以利用蛇的這些部位進行製藥,當然了你一定要找那種有正規資質的製藥公司,因為他們可以提供一些手續來收購你的蛇。

二,申請補助

在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法規頒佈以來,很多地方為了善後特種養殖戶的利益,都會利用幫扶資金進行回購或者幫助其轉型,所以你這個情況可以找當地林業部門後者野生動物保護部門來申請,他們是放生你的蛇或者怎麼處理你的蛇就無需用你操心了,你只需拿回補償即可。

三,自行放生

這個也是最後沒有出路的方法了,總不能把5000條蛇一直養著浪費資金和人力,所以為了止損可以進行放生,分佈幾個區域進行放生,最好找人煙稀少或者交給一些林業部門進行放生,雖然損失比較多,但不放生的話損失會更多。

以上就是小農人能夠想到的比較切合實際的三種方法,希望能夠幫助到您,5000條蛇的成本少說也要在100萬左右,這是一個大事情,一定要做好規劃,切莫衝動,最後祝您好運!


布衣小農人


“禁野令”下發後,養殖戶積壓5000條蛇賣不出去,怎麼辦?

看到這樣的結果真是替養蛇的農民擔心,農民養殖創業不容易,如今5000條蛇賣不出去,損失是很大的。



新一輪“禁野令”出臺在什麼樣的背景夏呢?都是源於今年1 月份以來的新冠疫情,很多專家認為這次疫情是野生動物是中間宿主,正是人們捕捉食用野生動物而導致的。疫情給我國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如今還在全球爆發,帶來的損失不計其數。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出臺了,隨後就具體下發了“禁野令”,蛇就是禁野令其中的動物,這也意味著蛇是不能養殖,蛇也是不能交易的,更不能食用了。

題主說到的如今還有5000條蛇賣不出去,在嚴格的禁令下,現在人們“談蛇色變”避而遠之,原來喜歡吃蛇羹的人們也不能吃了,蛇已經被納入保護動物了。



在這裡人們可能不能理解野生和人工到底怎麼區分?還有人說,我家養殖的蛇已經是人工繁殖的第四代了,怎麼還是屬於野生的。其實,我們也不要去糾結這些,現在禁野令是以動物單品為標準的,不分野外和人工養殖的。就拿題主養的蛇來說,不管是你養殖了幾代蛇,只要認定蛇是保護動物,都是不能養殖的。

5000條蛇,怎麼處理還真是一個問題,如果全部無序放生的話肯定不行的,我們還是要去找對口部門協調解決,趕緊把這5000條蛇弄走。



我是三六五平凡之路,請關注我,我們一起進步。


三六五平凡之路


今年很多特殊養殖戶都遇到了很大困難。就拿養蛇戶來說吧,現在可謂進退兩難了。像題主說的,這5000條蛇可是燙手山芋了,賣不動養著每天要消耗不少成本。

有些人建議說把這些蛇放生了。我覺得把這5000條蛇放生是最愚蠢的做法,很可能還會給自己惹來不少麻煩。為啥這麼說呢?



1:題主沒說這5000條是啥蛇,不同的蛇在市場上售價是不同的。比如眼睛王蛇,眼睛蛇,五步蛇等這些名貴的蛇,成蛇上市一條少說都有幾百塊。這5000條蛇的價值可是上百萬塊的。

哪個養殖戶會不心疼,有那麼大的魄力,把上百萬塊錢的蛇說放生就放生呢?

2:5000條蛇,像眼睛王蛇,這種劇毒的蛇,放生時一定要遠離村莊,那麼就需要養殖戶花費一定的人力物力去深山老林裡放生了。這部分成本,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本身養殖已經虧本得血本無歸了,還要再花費一筆大費用去放生嗎?



值得注意的是,私自野外放生了那麼多毒蛇,很有可能會對當地的生態系統造成巨大影響的,到時可能會給放生者帶來麻煩。而且,這麼多毒蛇也會對附近村莊的人畜構成風險。如果有人畜被毒蛇咬,養殖戶可能會有麻煩,會不斷有官司打。

3:人工養殖的蛇,和野生的蛇不一樣。人工養殖的蛇,很難在野生環境下存活。所以,這5000條放生的蛇,很可能只有一半存活。這和養殖戶放生的願望有衝突。

所以,總的來說,把這5000條蛇野外放生了,是最愚蠢的行為。

那麼不能放生,這5000條蛇應該怎麼辦呢?我的建議是這樣的。先區分自己養的蛇,是否有藥用價值。

像眼睛王蛇,五步蛇,烏肖蛇等具有藥用價值的,養殖戶可以把這些蛇從食用轉成藥用,也就是賣給藥商。這就需要養殖戶自己去尋求新的市場了。據我所知,像烏肖蛇這種藥用價值大於食用價值的,賣給藥商比賣給食市場還值錢。

如果養殖戶養的這5000條蛇,是水蛇等,沒藥用價值,純粹就是用來吃的。那麼,我建議可以先養著,等過段時間再看看有沒有更有利的處理方式。

這5000條蛇,怎麼養才更節約成本呢?我建議先把蛇餵飽,然後放進低溫冰庫,讓蛇冬眠了就很長時間不會進食了。這總比現在放生,或者把蛇打死更划算吧。

大家覺得這5000條蛇,怎麼處理才更好呢?歡迎下面留言,給題主出主意。


村哥小凡


5000多條蛇確實比較可怕,尤其是廣西地區,竟然有些人養殖的有眼鏡蛇、五步蛇、銀環蛇等,這些蛇它的毒非常可怕,如果貿然的放回歸自然,不說他的生存能力如何,如果在飢餓至極,攻擊人的可能性也非常大。因此不能貿然放回自然,但是妥善處理又成問題。

野味的處置情況

①尋找當地農業農村局:找當地的這些部門處理,或者是索要賠償都是理所應當的。因為根據上面的指示,各級部門必須要拿出來一個妥善的處理方法,不能讓養殖戶賠的錢太多,但是如果貿然處理出了問題,誰負責?

如果你放回歸自然,咬傷了別人你負責嗎?但是現在養殖又不合法。因此你可以讓農業農村覺得給你出一條明路,如果是迴歸自然,那要放回哪裡,出了問題誰負責,這個必須要講清楚。

②申請補助賠償:我感覺這個補助賠償申請也比較做難,有些地方說讓養殖戶自行處理。可是又沒有給緩衝期,如何自行處理?有些地方急於撲殺的野生動物30%的賠償標準,關閉一個有規模的養殖場給予6萬元的賠償,可是這畢竟是某些地方的一些賠償制度,究竟能不能落到實處,還有待驗證。

因此在我看來,野生動物可以禁止,但是這個賠償的標準一定要有,而且必須要落到實處。不能總受傷的,是我們農民吧?蛇的養殖雖然不能作為食用,但是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將它加工成錢包之類的,或者是腰帶,經過徹底的高溫處理,以後也是無毒的,這樣的措施,我感覺當地應該可以考慮。


聚焦三農瞭解事實


確實這個事情不好處理,我們這邊有專門養殖野雞的,“禁野令”下發後養殖的野雞隻能夠含淚處理。其實在“禁野令”沒有下發前,我們這邊就出現了一定的苗頭,不少養殖戶就開始低價處理,把野味在本地銷售。當然現在肯定是不提倡此種做法,但我覺得您也可以從以下層面出發來把損失到最低。

蛇的處理方式之一

首先是可以將其捐獻給醫療、環保機構。5000條蛇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但我肯定這麼多蛇應該是不止一個種類,由此您可以分種類將其捐獻給需要的部門。這樣雖然無法得到收入,但至少達到了不銷售、不外流的目的,而且也算是自己為防疫事業做出了貢獻,可以說是三全其美。

蛇的處理方式之二

放回大自然。當然這個放回大自然肯定是講究方式方法的,5000條蛇對於局部生物鏈就可以產生影響,由此咱們得分散來放生。我想您可以聯繫當地有關的部門,拉大範圍放生蛇,比如A地區放生500條,B地區放生300條這樣,由此不會對當地生態和生物鏈產生較大的影響,且即使產生影響也能夠自我調節。

蛇的處理方式之三

直接宰殺掩埋。前兩種處理方式,指不定還得您自己出錢,由此倒不如直接就地宰殺還省錢省時間。當然就地掩殺和埋葬的過程肯定是心理滴血的,這個時候您自己得承擔得住,為了避免過大的心理壓力,可以請別人滅殺,自己遠離現場。

其實不管哪種處理方式,對於農戶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損失,由此相關部門也應該想好相應的措施,對於那些正規養殖戶給予一定補貼。


愛茶者九號


蛇肉在北方地區並不受歡迎,很早以前,去南方吃過一次蛇肉,當時不知道,吃完以後才被告知是蛇肉,讓我胃“哆嗦”了好幾天。


以前私下人工繁殖養蛇,地域特色小眾化,屬於合法的特色養殖業。但是現在不行了,不讓養殖蛇了。“禁野令”出來以後,蛇被規定屬於不能私下養殖的一種動物,那麼,對於養殖有五千條蛇賣不出的問題,該怎麼辦呢?



其實說實話,今年這次疫情給大家一個深刻的教訓,即便不出臺“禁野令”,一時半會兒之內,吃蛇肉的人也不多。在此環境下,養殖戶應該做好改行的打算,把蛇交給相關部門,放生吧。當然了,如果搞的是特種養殖,比如說提純蛇毒用於醫療,可以跟當地相關部門溝通,做妥善處理。

保護生態環境,創建良好的生活條件,飲食健康的食品,是人類追求居住和生活的目標。在健康面前,由於有些人的飲食嗜好:吃老鼠、吃青蛙、吃蛇、吃蝙蝠、果子狸、穿山甲等等野生動物,沒有人類不敢吃的動物。結果往往因為吃野生動物,惡化生態環境,還給很多人們健康帶來問題,造成疫病,這點非常讓人憤怒。所以,這些陋習在大家的呼籲聲中,會被逐漸禁止;而那些養殖野生動物的人,趕緊退出來為上策。


三農的高度


現在禁野令下發後,養蛇廠有5000條蛇,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其實這也是很愁人的問題,蛇每天都要吃食物,想賣還不讓賣,實在是沒有辦法,求助媒體給出出主意,想辦法把這些蛇處理掉,聽說一條蛇值100塊錢,5000只乘100元等於50萬塊錢。如果真把它們放生還真是不小的損失。

但是有這次禁野令,國家出臺了這個政策,養蛇場就得響應號召,把這批蛇處理掉,再改行乾點什麼,但是養蛇場的老闆,當初他們辦養蛇廠,是有特種執照的,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的,再說養蛇場的老闆,他們也是上保險的,這就說明有很多部門,保他們的養殖的利益,這就跟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看看這批蛇怎麼處理,叫他們給你們出出主意,畢竟有合法的養殖手續,還可以到保險公司去,保險公司也會給你們一定的損失。

這就牽扯到蛇的處理問題,這5000條蛇怎麼處理呢,我想不管有毒沒毒,他們終歸是蛇類,蛇類它是對醫藥部門有用處的,跟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叫他們出面把這些蛇賣給藥廠,也是可以的,有些藥廠正需要這些蛇製成藥物,好供人們治療使用,這也是變廢為寶一個途徑,藥廠他們都有烘乾處理器,如果把這5000條蛇,用烘乾處理後,在進行儲存使用,也是可行的辦法。

都說把這些蛇放生,但是養蛇場的蛇,他們經過人工飼養後,逐漸退化它的野性,如果把它們放生以後,它們沒有生存能力,有可能被別的蛇類吃掉,這樣就好比給別的蛇類,送去鮮美的食物,放生這個途徑,我想還是不可取的,賣給藥廠是最佳的選擇,跟有關部門們進行協商解決,這是現在的解決辦法。


三農剛子


既然“禁野令”下發了,就應該堅決做到令行禁止,不得再養殖、出售、食用野生動物。當然,養殖戶養殖的蛇是在“禁野令”之前養殖的,現在“禁野令”下了,不能出售會給養殖戶帶來損失,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解決:

一、聯繫捐贈給科研單位、醫藥公司、公園。

養殖戶將庫存的蛇捐贈給這些單位,不管是用來科學研究,還是用來製成藥品,亦或者用來觀觀賞,都可以達到不售賣、不食用的目的,而且使得蛇得到了合理的處理和利用,我認為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當然這些單位在接收了養殖的蛇之後,給予養殖戶一定的合理補償也是可以的,畢竟養殖戶在前期養殖過程之中是有投入的,給予合理的補償可以減少養殖戶的損失。

二、針對養殖戶出臺一系列的轉移就業優惠政策。

為什麼要養殖戶出臺一系列的轉移就業優惠政策呢?因為養蛇在屬於特色養殖,在以前不僅不禁止,反而有些地方是鼓勵的,因此養殖蛇的養殖戶遍佈全國,是一個很大的群體。

加之在以前的特色養殖中,不僅僅有養蛇的養殖戶,還有從事其他野生動物養殖的養殖戶,比如,養野豬的、養竹鼠的、養山雞的等等。

“禁食令”不僅僅禁止的是蛇的養殖、銷售、食用,其他的野生動物同樣也會被納入“禁食令”的範疇,這麼算下來,以前整個從事特殊養殖的群體就更大了。

以前沒有禁止,現在突然禁止了,勢必會給這些特色養殖戶帶來沉重打擊,所以說應出臺一些優惠政策,以幫助他們實現轉移就業。

三、不建議盲目野外放生。

5000條蛇不是小數目,而自然環境是平衡而脆弱的,在沒有論證的前提下盲目放生野外,就有可能會對當地的生態系統造成影響,所以不能將5000條蛇盲目的野外放生。

如果5000條蛇沒有得到很好的處理的話,建議當地應給養殖戶一定的補償,然後做無害化處理。

可以參照我們這裡的“漁船上岸”政策,我們這裡為了保護水源,為了補償漁民不能捕魚的損失,出臺了“漁船上岸”政策,只要是漁民放棄漁船捕魚,將漁船上繳,會根據漁船的大小給予一定的補償,很好的解決了此問題,值得學習借鑑。

綜上所述,我認為“禁食令”下發之後,就要堅決的貫徹到底,那就是不養殖、不銷售、不食用,但是對於養殖戶面臨的實際問題也要認真對待,怎麼處理以往的庫存,像這5000條蛇的問題,可以捐贈給有資質的單位後給予一定的補償,或者由當地補償後無害化處理,並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幫助養殖戶實現轉移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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