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魏學明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一審宣判,主犯獲刑16年6個月,罰金50萬

3月23日,由霍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魏學明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霍山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7名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9名參與犯罪活動的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至拘役不等的刑罰。其中,首要分子魏學明因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被判處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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