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學法減分”3月26日起上線

達州“學法減分”3月26日起上線

四川新聞網達州3月25日訊(曾猛 記者 餘開洋)25日,記者從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按照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統一安排部署,達州市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簡稱“學法減分”工作)將於3月26日起上線運行。持有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證系達州市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駕駛人,即可通過互聯網申請參加“學法減分”。

什麼是“學法減分”

據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學法減分”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的駕駛人,可以通過現場或網上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學習和答題,答題合格後;或者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並達到相關要求的,可以對未處理的交通違法進行“免分”處理。

申請參加“學法減分”條件

機動車駕駛人處理完畢本人名下交通違法且未記滿12分方可申請參加“學法減分”,不區分駕駛證準駕類型,也不區分是否是營運車輛駕駛人。

據介紹,有以下八種情況的,不能參與“學法減分”:

一是在本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二是在上一個記分週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三是在最近三個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四是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包括增駕的駕駛證在實習區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五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六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七是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八是機動車駕駛人當前記分週期內已減免記分滿6分。

“學法減分”可以減多少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最多可以減免6分(包含)。參加網上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參加現場學習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一次減免1分。

參加“學法減分”的途徑

一是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網上學習考試減分,駕駛人通過手機安裝“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務平臺”APP,完成實名認證後,即可申請參加網上“學法減分”;二是現場學習考試減分;三是參加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分。但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目前僅推行網上學法減分。公安交管部門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適時推行現場“學法減分”和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分。

達州公安交警溫馨提示:所謂的“減分”是指在機動車駕駛人已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也不能預存分值,申請學法減分必須是當前記分週期內有累積記分,當前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的,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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