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人偷去要飯,人販子死了他卻不知道改行一直要到老,你咋看?

雲之夢姐姐


可憐的孩子,我認為,社會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以防以後再出現這樣的事情。讓法律給予那些不法之徒的嚴懲不貸。讓社會安寧,讓人民安全平安吧。


佛在心中50829942965


看到這個問題,我第一感覺就是心酸心痛。之所以他(她)們不能轉行,要飯一輩子是因為這些小孩都已經被故意弄殘廢了,有的眼睛壞了,有的耳朵缺了,有的四肢缺少了……相信任何一個善良的百姓看到這種不幸的故事都會為之感慨。

網上看到了幾個故事,分享一下。

一位母親,看見一個手腳俱斷的男孩在討錢,覺得很像自己丟失3年的兒子,便上前去察看,男孩也死死盯著她。母親越看越覺得男孩像自己的兒子,便報了警。在警察的幫助下,母親和男孩做了親子鑑定,男孩果然是母親的親生兒子。

原來男孩6歲時,在農村的家門口玩,母親在廚房做飯,男孩因為一塊糖,被人販子拐走。

人販子把男孩的手筋和腳筋都挑斷,逼男孩在街上討錢,不討到錢,男孩就會捱打。不知道是不是人販子的記憶力消退,還是人販子太樂觀了,帶著男孩竟然到了小孩的家鄉討錢,正巧男孩的母親上街,男孩被母親發現。現在男孩的母親天天以淚洗面,男孩的一生被毀。

另一位母親,在陽臺晾曬衣服,7歲的女兒在樓下玩。母親每隔一分鐘就朝樓下望望,當她逐漸放鬆警惕時,女兒被人販子盯上了。

當母親隔了5分鐘,再朝樓下望去時,發現女兒不見了。母親全國各地找女兒,都找不到女兒的蹤影。

4年後,母親去深圳出差,在街上看到一個雙眼都瞎了的女孩在討錢。

女孩的小嘴巴像極了自己丟失的女兒。母親動了惻隱之心,上前摸摸女孩的頭,誰知手被女孩牢牢抓住。

母親使勁掙都沒掙脫。她只好報了警,母親和女孩被帶到警局,她們做了親子鑑定,女孩果然是母親的親生女兒。

人販子為了讓女孩博取眾人的同情,讓她多討些錢,殘忍地將女孩的雙眼戳瞎

不幸的故事,幸運的結局是乞討者沿街乞討而被親人發現。但是這些孩子的未來確令人堪憂,或傷或殘,幸運的是他們被找到了,餘生還能有親人相溫暖相伴。那些其他的還在乞討的孩子會有一個什麼樣的結局呢?

今天看到你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我覺得我必須要回答。

我想從以下幾點談談我的一些想法。

1.呼籲政府和社會關注未成年的乞討者

政府成立專業的救助部門,儘量做到一一排查。在創建和諧社會,文明社會的今天,不說人人富裕小康了,最起碼大家的溫飽基本上都有了保障,只是吃的好壞的差別。並且對貧困戶也給與了很多的低保保障,在這個大環境下,小孩乞討本身就代表著一個不和諧的現象,是應該引起國家,社會和民眾都關注的一件事情。

建議兒童乞討現象應該和童工打工一樣,被列入法律範疇,組織相關部門一一核查。第一,核查清楚帶領人的身份,核查小孩的真實來歷。第一種情況,就是小孩跟著監護人或者說直系親人吧,跟著他們乞討。第二種情況,就是標題中提到的,小孩子很可能是被某個人販子或犯罪團伙拐賣,偷竊,販賣等行為迫害的,一定要嚴查,追朔來源,說不定就真的能揪出一個團伙,或是挽救一個失散多年的家庭。

第二,查明核實後,確定乞討兒童確實沒有監護人的或是監護人的確沒有能力撫養的,應把孩子送到福利院或是相關救助部門,確保孩子的安全,並確保能讓孩子有識字學習和受到教育的權力。這樣孩子才會有一個基本保障和未來。年齡大一些的,四肢健全頭腦正常的,可以安排他們參加一些勞動,學習一些基本生存技能。有殘疾的,希望國家和相關救助部門予以幫助和政策補助。

2.需要社會和民眾的幫助。

人人都心存善念,社會才會溫暖人間。我們現在的國家,我們現在的百姓,不是魯迅筆下那個吃人的年代,不是那個人人冷漠的社會,當我們看到有孩子在路邊乞討時,我們該怎麼做呢?能力小的,可以貢獻一份自己的早餐,再熱心一點的,可以給孩子攀談一番,瞭解一下孩子的一些情況。希望能夠有一個專門的社會熱線電話,類似114,10086,10000一樣耳熟能詳的人人都能記得住的熱線或舉報號碼,讓我們大眾遇到此現象時能夠有的放矢,知道該往哪裡使勁,讓廣大民眾的熱心有處安放。

現在有專業的尋人網站,很多父母和機構會把丟失兒童的信息發佈到相關網站,也會從相關網站尋找一些孩子的蛛絲馬跡。熱心網友可以把路邊乞討的孩子的照片和座標,還有一些特徵傳到相關網站上,也許你的一個小小舉動,就會救到一個家庭。

3.劉德華曾主演過《失孤》,他扮演的父親,為了找到被壞人拐走的兒子,走遍千山萬水,從一個小有成就的商人,變成了一無所有,衣衫襤褸,低三下四給路人發尋人啟事的落魄男人。結局很悲涼,但這是無數被拐孩子父母的縮影。當他們的孩子丟失時,也就是他們家破人亡的時候。

他們無法想象自己的孩子正經歷著怎樣的苦難,他們根本沒法過好餘生。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也會像劉德華扮演的父親那樣,愧疚、無奈、傷感伴隨一生。

家長請看好自己的孩子,給他們一個幸福安樂的童年。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在父母身邊健康快樂的長大。


水閣小光


看到這個標題,我不想聊標題了,想聊聊人販子。

我記得,有過一段時間,國家調研,人販子到底應不應該判處死刑,這個問題,當時的結果,我記得的是依然不判處死刑,國家考慮的是,如果一旦對人販子的量刑加重,勢必會對被拐到人造成不利,甚至被加害。

但是個人考慮來說,一旦落入人販子手中,那麼人就會變成一個“物品”,被隨意的買賣或者傷害,或者被賣給山村裡做別人老婆,或者被傷害然後送到社會上乞討,總之,不會有任何好下場。這些結果,都是讓人生不如死的,所以根源還在於人販子,而不是人販子會對人做什麼。加大量刑對人販子來說是一個警示,從某些方面來說,從事人販子這個“行業”,他們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我最痛恨的只有兩種人,一種是騙子,另一種就是人販子,希望社會更安定,也希望家長們多防範人販子,女大學生在外學會辨別是非,減少被販賣的事情。

謝謝。


六阿哥666


人販子的罪惡無異於殺人,孩子丟了,對父母的打擊是至命的,對孩子的打擊是一生的。法律嚴懲,用最嚴歷的懲罰審判終生。

人販子不敬畏生命,而泯滅良心,弄得人家破人亡,可憐那些被父母捧在手心裡的寶寶們,在販賣中受盡磨難,以至於人販子死了,孩子都改不了延續人販子給他造成的經歷去謀生,可憐,可悲,可嘆!

而人販子的可惡,可恨,不可饒贖。

請讓我把這份祝福送給可憐的孩子,願他早日與父母團聚,早點找回那個失去的記憶,早點走上正軌好好生活。


一頭認真的牛


看到這個標題,我的第一感覺是心酸。我想從幾點來談下我的一些想法。

1.呼籲政府和社會關注未成年的乞討者,政府成立專業的救助部門,儘量做到一一排查。在創建和諧社會,文明社會的今天,不說人人富裕小康了,最起碼大家的溫飽基本上都有了保障,只是吃的好壞的差別。並且對貧困戶也給與了很多的低保保障,在這個大環境下,小孩乞討本身就代表著一個不和諧的現象,是應該引起國家,社會和民眾都關注的一件事情。

建議兒童乞討現象應該和童工打工一樣,被列入法律範疇,組織相關部門一一核查。第一,核查清楚帶領人的身份,核查小孩的真實來歷。第一種情況,就是小孩跟著監護人或者說直系親人吧,跟著他們乞討。第二種情況,就是標題中提到的,小孩子很可能是被某個人販子或犯罪團伙拐賣,偷竊,販賣等行為迫害的,一定要嚴查,追朔來源,說不定就真的能揪出一個團伙,或是挽救一個失散多年的家庭。

第二,查明核實後,確定乞討兒童確實沒有監護人的或是監護人的確沒有能力撫養的,應把孩子送到福利院或是相關救助部門,確保孩子的安全,並確保能讓孩子有識字學習和受到教育的權力。這樣孩子才會有一個基本保障和未來。年齡大一些的,四肢健全頭腦正常的,可以安排他們參加一些勞動,學習一些基本生存技能。有殘疾的,希望國家和相關救助部門予以幫助和政策補助。

2.需要社會和民眾的幫助。人人都心存善念,社會才會溫暖人間。我們現在的國家,我們現在的百姓,不是魯迅筆下那個吃人的年代,不是那個人人冷漠的社會,當我們看到有孩子在路邊乞討時,我們該怎麼做呢?能力小的,可以貢獻一份自己的早餐,再熱心一點的,可以給孩子攀談一番,瞭解一下孩子的一些情況。希望能夠有一個專門的社會熱線電話,類似114,10086,10000一樣耳熟能詳的人人都能記得住的熱線或舉報號碼,讓我們大眾遇到此現象時能夠有的放矢,知道該往哪裡使勁,讓廣大民眾的熱心有處安放。

3.劉德華曾主演過《失孤》,他扮演的父親,為了找到被壞人拐走的兒子,走遍千山萬水,從一個小有成就的商人,變成了一無所有,衣衫襤褸,低三下四給路人發尋人啟事的落魄男人。結局很悲涼,但這是無數被拐孩子父母的縮影。當他們的孩子丟失時,也就是他們家破人亡的時候。

他們無法想象自己的孩子正經歷著怎樣的苦難,他們根本沒法過好餘生。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也會像劉德華扮演的父親那樣,愧疚、無奈、傷感伴隨一生。

家長請看好自己的孩子,給他們一個幸福、安樂的童年。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在父母身邊健康快樂的長大。


超媽阿凡達


看到你說到的問題,很多做媽媽的心裡都是難受😖的。孩子的一生都毀了。孩子的親媽要受多少煎熬,除了痛心,還要自責和內疚。要多痛苦有多痛苦。孩子從小偷去要飯可想而知生活是悽慘的。沒書讀沒受過教育沒碰到好心人幫忙,他們拿什麼養活自己,為了活著,本能的想有口飯吃,不讓自己餓的難受除了要飯還能做什麼呢?無能為力呀!人販子社會的毒瘤,日益猖狂,與邪惡同行,與正義抗衡,自取滅亡。




圓寶寶媽媽


為什麼說父母是孩子的弟一任老師?某種生活環境對孩子成長真的有很大影響。小孩被人偷去要飯,孩子突然離開親人換了環境,幼小的心靈遭到嚴重傷害,在不良環境的成長過程中,TA的內心一直在黑暗中走不出來,在求生被破要飯,思想一直被邪惡籠罩著,孩子失去了父母的呵護,得不到關懷和溫暖,沒有接受到十年義務教育,學不到知識怎麼會有其它本領?一技之長就是要飯、要飯……人販子死了,而孩子的頭腦思維也已經死了,TA徹底失去了幼小的記憶,無法想起親人,為了求生,TA只能要飯……TA的人生,TA的命運完全被人販子剝奪了,全社會都該呼籲,“抓住人販子必須立即槍斃。”友們對此有何看法?


舞歌暢想


這些人販子破壞了別人的家庭,傷害了小孩,傷害了小孩的親人!很多給拐帶販賣的小孩子,有時真的一生都不知道自己來自哪裡?父母是誰?親人是誰?因為人販子會對小孩子使用殘忍、惡劣的手段傷害、致殘小孩子,使他們麻木害怕等等創傷,甚至是心靈上的迫害。所以就算是人販子死了,他卻不知道改行,一直要飯要到老。

一提到“人販子”三個字,我整個人就會炸起來的了!有多少的幸福家庭毀於這三個字!人販子也是父母所生,為什麼是沒良知跟沒良心的生物?翻看古書歷史記載的:從漢至清,拐賣人口均是滔天大罪:在漢朝,販賣人口罪同群盜、搶劫殺人,需處以砍頭加車裂的極刑。在唐朝,還分拐賣人口的去向,比如是拐賣去做奴婢的,處絞刑;拐賣去做歌姬的,流放三千里;拐賣去當人妻妾兒孫的,流放三年。《元史·刑法志》記載:販賣人口同搶劫盜竊、偽造假幣、挖墳、販賣軍火一樣,均是死罪!

我們現代的法律:《刑法》規定,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認定為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人販子”直接毀了一個家庭,就應該參照古代施以極刑!能判死刑就不能無期徒刑!立刻死刑立刻執行!

所以,從古至今,“人販子”都是無法根絕又令人深惡痛覺的字眼,一旦發生,所在家庭立馬支離破碎!古代對此類犯罪的刑罰基本都是處以極刑並且不分主從犯,而現代的法律雖然減輕了刑罰,並不是為了縱容犯罪,而是為了治其根本,從根本上去減少、杜絕此類犯罪發生!

那麼,如何去監督、懲戒甚至杜絕呢?除了國家要不斷開展相關的行動,我們身為社會的一份子,更要主動行動起來,提高意識、相互督促、相互幫助,要以“大家”來保護“小家”!



大度看世界


孩子被人販子偷走,去要飯,人販子死了,這個可憐的孩子獲得了自由,但他依然去要飯來生活,不知道改行一直到老!對此,我是這麼看的:

中國有句老話“三歲定八十”。對於孩子的早期教育上,父母等監護人的“言傳身教”對他的行為習慣的養成起決定性的作用!可惡的人販子,在孩子最重要的時期,用極其惡劣的手段,在孩子心中樹立了不好的人生觀、價值觀。孩子覺得這是他心中唯一的謀生手段,只要是博得同情,接受了別人的施捨,就可以活下去,並且也不累,得來的很容易,這種壞的思想已經侵蝕進他那可憐的靈魂!因為從小沒有別的人告訴他,其實還可以有很多的途徑來生活,還有很多的生活方式帶來的樂趣!

人販子的“言傳身教”已經讓“要飯”這個行為,根深蒂固到了可憐的孩子身上!

中國還有句老話“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指的是人的本性的改變,比江山的變遷還要難!

人的本性,不是不能改變,而是很難!所以,這個可憐的被人販子偷走的孩子,雖然控制他的人死了,但他還想要飯一直到老,這個事情。雖然改變他的這種思想行為很難,但是隻要用對方法,正確的引導,也是可以完成的!

怎麼幫他改變?這需要多部門的聯合,需要更多的好心人愛心人士的一起努力!公安幫他找親人,如果已經成年,福利機構幫他安排培訓教育學習,有好心企業單位接收他,給他找個工作做!這個過程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如果還是未成年人,就需要教育部門接受他,從頭學習!最重要的是找到親人,有親人的呵護和愛,一點點喚起他原本的性質!找不到,就需要我們全社會的愛來接受他!

總之,人販子該死,破壞一個家庭,改變一個孩子的命運!全社會共同努力和愛,來幫助可憐的孩子改變他的這種“要飯”的思想!雖難但可移!


李四次方


這是社會的悲哀,如果不被偷的話他可能幸福的長大,過著正常人的生活,這種事需要社會的力量幫助才行,由人為地干預才能使孩子一點點的走向正常的生活,比如教孩子一門手藝之類的!如果大夥只是在可憐上幫助錢財衣物遠遠不能解決根本性的問題!

希望社會沒有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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