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饮酒驾驶酿事故 自担损失又受罚

会同:饮酒驾驶酿事故 自担损失又受罚

怀化新闻网讯 (通讯员 梁高中 )“一杯酒不但让自己流血受痛,还要负责承担自己全部医疗费用,更要被罚款和吊销驾驶证,这个教训太大了!”3月24日,一想起前夜的聚餐,驾驶人梁某就懊悔不已。

3月22日,梁某与朋友黄某、吴某一同在会同县团河镇做工。到了傍晚,梁某说:“今天完工早,大家好久没聚餐了,晚上就在集镇找个餐馆喝杯小酒吧。”其余二人不约而同赞成。推杯换盏中,梁某忘记自己是驾驶摩托车从家里出来的,“我平时能喝一斤白酒,这一杯小米酒不算什么。”

“今夜都不回去了,就在工地休息吧。”晚饭后,黄某说。“你们两个回工地吧,我是一定要回去的。这点酒对我来说没事,我在这休息半个小时就把‘酒精’化掉了。”梁某执意要走。

三人在餐馆边抽烟边闲聊了一会儿,19时许,梁某向工友道别,驾驶摩托车乘着夜色回家。大约15分钟后,他感觉越来越头晕,行驶至若水镇九洞口,不由自主的撞向路旁的水泥墩,连人带车翻倒在地上,鲜血直流,动弹不得,不省人事。

事发后,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值班民警接到了报警电话。民警在现场处理事故、协同医护人员抢救梁某时,闻到了他身上散发的酒精味道。于是用快速酒精检测棒对他进行检测,提示有酒驾嫌疑。

勘察完现场,民警又立即赶到县人民医院对正在治疗的梁某进行抽血送检,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医生介绍,经检查诊断,驾驶员梁某受伤较重,左侧顶部头皮软组织肿胀、双侧眼眶周软组织肿胀并异物存留、腰椎骨折撕脱,医疗费最少要花几万元。

“由于你是酒后驾车酿祸,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医疗费用自己承担。同时,经我们核查,你驾驶的摩托车为注销状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和第100条第1、2款的规定,对你饮酒后驾驶报废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对摩托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3月24日,民警向驾驶人梁某出具事故认定和开具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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