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不見面” 電話調解化糾紛

——思隴法庭調解一起離婚案

疫情期间“不见面” 电话调解化纠纷

圖為當事人到庭簽署調解協議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賓陽縣法院思隴法庭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同時,充分發揮法庭前沿陣地作用,以“不見面”的辦案模式,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進行調解,做到疫情防控、執法辦案兩不誤,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全力築牢疫情司法防護牆。

婚後20多年長期分居,聚少離多,夫妻感情破裂。近日,賓陽縣法院思隴法庭通過電話成功調解一起離婚案件。原告訴稱,1995年,原告與被告在一起打工相識後確認戀愛關係,兩人1999年登記結婚,於1999年和2001年生下女兒、兒子,現兩小孩已經成年不需要撫養。婚後20年來,雙方長期分居,分別在異地打工,夫妻之情越來越淡。被告對家庭沒有付出,對子女不聞不問,經常打電話問原告要錢,還經常惡語相加,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無和好可能,希望儘快結束這段婚姻。

被告辯稱,被告自生了孩子後便長期在外地工作,夫妻間聯繫原來越少,交流困難,感情破裂。

在疫情階段,主辦法官以“不見面”的方式,通過電話具體瞭解案情。經原、被告同意,主辦法官通過電話進行調解並由書記員製作調解筆錄。通過耐心的心理疏導和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最後達成調解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同意離婚,約定時間到庭簽署調解協議,該離婚案得以順利調解結案。

文章出處:賓陽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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