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自己家的老宅基地上建房子吗?怎么申请宅基地证?

平平凡凡一百姓


大家好!我是星十雨!

在自家的老宅基地上不一定可以建房并办理宅基地证,可以参考下面的第三点及第五点。

关于在原宅基地建房,应该怎么申请呢?

一、向村委申请

二、村委干部或建房户与国土员预约时间

三、村委干部与国土员到现场对其原宅基是否处在危崖或者具有影响住户其他安全的因素。

四、如果没有第三点不存在任何问题,将带上原宅基地证以及户口本到乡镇户找国土员填写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

五、如果第三点存在问题,国土员会告知其能否搬迁另选新的宅基地建房,如果建房户没有其他选址而且危险不能排除的话,国土员可能不会为其办原宅基地改建,如果危险能排除,国土员会在危险排除后进行验收再为其办理原宅基地改扩建。

六、国土员将填写好农村居民审批表交给建房户,按照社长、村委、驻村干部、国土员、乡镇分管领导、中心乡镇国土所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建房户将签完字和盖章的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和户口本、原宅基地证带到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办事窗口进行原宅基地的改扩建审批,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备案后会下发新的宅基地证或者在原宅基地上的备注栏写明,同意某人(几人)原宅基地改建多少平方或者扩建多少平方(具体的视乡镇审批时怎么填写),共计多少平方,日期后盖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章,便表示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已经取得新的宅基地证。


星十雨


现在农村建房子管得很严,即使是在自己家的老宅基地上建房子,也必须要先申请,符合建房条件才能够得到批准修建,否则,即使自家有宅基地也是不允许修建的。


什么样条件才能使用自家老宅基地申请建房子呢?

首先、申请人户口要在本村。也就是说以前在农村修的老房子,但现在户口已经迁出农村了,现在是不能回农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即使有空闲老宅基地也不能修建。

其次、申请人本身没有宅基地。也就是说,即使户口在农村,自己已经有新宅基地,自己的老宅基地是不能修建的,修建就违反了一户一宅规定。


怎么申请宅基地建设手续?

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村委会填表申请。目前,各地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不一样,按正常程序,申请人首先持户口本到村委会填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表,经村委会初审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村委会签字盖章后,再拿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复核,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再由县级土地资源管理局审批,审批后申请人拿到批准建设手续才可以合法修建。这是申请宅基地的正常审批程序,按照此程序申请宅基地建房是非常麻烦的,有的农民说有时申请几个月也没批下来。但很多农村都没有这样要求,阿洪去年在老家以父母名誉申请宅基地修房子,就直接在村委会填写一张申请表,作一个备案就可以修建,没有其他多余手续,可能各个地方申请程序会有所不同。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阿洪168


你好,可以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需要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向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批。

关注我如有疑问请私信留言

取得宅基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本村村民有资格取得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

2、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村民委员会批准后,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方可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主要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另外,各省依据上述法律制定的一些条例及相关的实施细则也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赵立冬律师


笔者在乡镇从事过多年的农房建设管理工作,为以正视听,特来作答。

其实,这里面最核心的是涉及2个问题:
  1. 老宅基地倒底还能不能用于建房?因为时间较长,有可能涉及土规调整等已改变了土地的性质。
  2. 自己是否具体使用宅基地的资格问题。

下面,就简要说说相关情况。

一、关于老宅基地的土地性质问题

这是一个不少群众都会忽略的问题,认为是原来就是宅基地,当然就可以用来建房了。笔者这里就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一农户来申请利用老宅基地建房,结果一到现场一核对,所要用的老宅基地早就变成耕地种庄稼了,而且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变成了他们家的有承包地了,后来又调成基本农田了,当然这一农房的申请无法审批。

另外,随着这几年不少地方在实施宅基地复垦,不少闲置、废弃的宅基地就通过复垦变成了耕地,这于这一部分复垦的老宅基地也不再用来建房。笔者在工作中也经历过有人又想把复垦了的老宅基地用来建房的,这也是不允许的。

所以,对于老利用老宅基地建房的,首先要重新核实其土地性质发生改变没有,究竟能不能用来建房,这是建房申报之前就要搞清楚的问题。

二、关于申请宅基地的资格问题

就目前来说,仍然是2条:(1)土地所在村的农村户口人员;(2)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就是要么原来没有产权农房;要么现有农房的宅基地面积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标准,新申请紧邻的宅基地补差;要么承诺拆旧建新。

三、关于宅基地申请手续的问题

地的性质符合、人的资格符合,就可按规定申请宅基地了。笔者这里主要程序:国土村建人员初步查勘——当事人申请——村集体研究同意——上报审批等,先由国土村建人员初步查勘是进一步核实拟选地块能否用于建房,以帮助当事人少走弯路。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