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飘安”口罩 知名药品超市连锁公司被罚10万


销售假“飘安”口罩 知名药品超市连锁公司被罚10万

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和药监部门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打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各种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疫情期间,因直营门店销售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澄迈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

据介绍,自今年2月2日以来,澄迈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群众投诉称,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下辖连锁直营门店内,销售假冒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适用范围:医用)。在接到投诉后,澄迈县市场监管局随即到该公司在澄迈县的5家直营门店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查阅了各直营门店口罩(内部商品码为123110)的销售明细记录、收银记录,并要求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限期提供相关批次口罩的进货记录、合格证明文件和供应商资质证明等材料,但该公司在限期内无法提供。对此,澄迈县市场监管局于2月20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口罩(内部商品码为123110)系《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真伪情况的函(豫药监执法函[2020]34号)》所示,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适用范围:医用),系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经核实,该公司共销售涉案批次口罩1363只,违法所得2453.4元。

因经营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近日,澄迈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453.4元并处罚款100000元。

来源丨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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