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把家产都留给儿子,却让女儿出赡养费,女儿果断拒绝,大家怎么看?

伊沫至真


老人把财产留给儿子,让女儿养老尽孝,这是非常糊涂不公道做法!

子女孝顺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毕竟他们为儿女操劳一辈子,有生育和养育之恩吗!

我家隔壁大姨,她的父母就是早早的把房产变现分给了三个儿子由儿子养老。二个女儿啥没给。

等父亲病了,三个儿子互相推诿都以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为由,一分钱不出的把父亲送到大姨家生活。大姨有气说不出,不能没有得到财产就不养父亲吧,父亲想要回给儿子的钱,人家根本不搭茬。

后来母亲大腿骨折,三个儿子家轮着住,家里人都躲到别的房间不好好照顾,大姨每次去都是披星戴月的往返,看到母亲样子就心酸的流泪。进屋赶紧把母亲身上有尿有屎的衣裤换掉洗干净,再给母亲洗澡做饭。说了批评的话,人家就说看不惯你可以领家照顾啊!大姨想接走,也有怨气又担心家里打架。分财产大姨没份,姨夫对照顾父亲就非常不满了。三兄弟都活着,凭啥老人都是我们赡养!

法律明文规定:男孩女孩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力。父母不能因让儿子就多吃多占。女孩就只让她尽孝付出,而剥夺她分得财产的权利。

一些男孩得父母的财产后,根本不如女孩在父母床前照顾的多。为了公平,人老了能有个幸福的晚年,就该谁尽孝就应多得到老人的财产。在财产分配上就该办事糊涂。一碗水端平了。不管儿子女儿,你的财产给真心赡养你的孩子!这样才会不让孝敬你的儿女寒心对吗?






大姐不落伍


其实大部分农村老人不会那样要求的。即便儿子确实困难,也只会让女儿帮一帮,不会“牛不喝水强按头”。

个别现象确实存在,但不顾女儿死活硬要出钱的也少。

我们村有个老头,得了癌症,需要手术。老头就问,“谁出钱”?俩闺女说,“我俩出”。老头听了就“呵呵”一笑说,“那就做做吧”!闺女反问,“要是让你儿子出钱呢”?“那就等死”,老头回答。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事实就是这样。不过,一般情况下,女儿也很少和父母计较的。题主说的老人是少之又少的。

针对题主说的情况,无论老人怎么说,作为子女还是不能计较的。因为他是你父亲。若你看着不管,让他死,作为儿女未免有些不人道。无论出于亲情,还是人道,还是应该出钱看病的。

至于财产分配,老人活着,给谁不给谁,是老人的权力。法律上称为“赠予权”。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以财产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的。有病不看,也涉嫌遗弃罪。

若老人去世,可以要求儿子共同分割财产,行使继承权。若儿子不同意 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因为法律规定男女是同权的。


羊娃唱风


我老家也是农村的,自幼就知道老家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说法:家中有儿女的,自女孩出嫁后就不用赡养父母了。当然每年父母生日,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期间还是要回家探望老人的,至于每次回家要买什么东西或者拿多少钱给父母那就取于女儿本人的心意了。如果老人生病产生的费用,都是由家里承担或由儿子解决,女儿拿不拿钱,拿多少钱出来给老人看病都是由本人自愿,不强求。如果老人去世产生的丧葬费用,女儿也不用分担,她们只随礼。说实话,生活在农村,虽然老人辛苦并劳碌了一辈子,要说家产,大不了就是几间能遮风避雨的房子。要说老人存了多少钱财,根本不现实。平时大不了就是儿女们给他们一点儿零花钱,自己又没有养老金,老人的存款又从何而来。当然,绝大多数家庭的兄弟姊妹对于供养老人方面也不会过于的去相互计较什么,有钱的多出点儿钱,没有钱的多出出力。个人认为,这都是过去式,属陈规陋习,应该破除。其实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父母养我小我养父母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父母有没有家产,留没有留钱财,家产怎么分,那都不是赡养不赡养老人的理由和借口。能让父母愉快的安享晚年生活这才是最主要的也是重要的核心问题!也是最值得儿女们必须要去做要去实行的大事和好事。


奔六途中


这个问题问得好,因为我们婆家也是三个姐姐,我们最小,公公今年八十岁,婆婆七十六岁,婆婆长年身体不好,我老公在家服侍他们二老五年半,没有工作,去年我们搬到城里住,公公婆婆不愿进城,不在老家,因为老公几年不工作,加上婆婆生病,积蓄花光了,我们也要生活,这就提出来,三个姐姐,一家一月一百块养老钱给老人,我们一月出三百(水,电,话费,燃料),我们全包,她们也挺不乐意,感觉她们和我们渐行渐远,说到家产,试问一下,以前的人把房产,田地,山林都留给了儿子,现在这些东西还值钱嘛,谁稀罕,她们那个年代出嫁,做家具都做一两个月,带走,那应该叫什么呢?还有,那时她们结婚早,老公还在读书,家里种的,她们要什么拿什么,粮食都不收回家,直接从地里装车拉走了,那又该怎么说呢?如今,父母老了,病了,每月两个老人给一百块钱生活费都不愿意,合适吗?并且,她们日子过得还算好的。


用户7074379051116


我父母其实也有重男轻女的观念,但对我和我姐也是实心实意的。我的想法一直是他们养我小,我养他们老。我曾经跟妈妈说过,我并不大富大贵,但提供给她和我爸最基本生活的能力还有。只要她不嫌弃这种生活简单,我养他们。至于给钱,真的是量力而行。需要了,我有还是会给。


romoon


我们家不是父母让出,我的父母从没要求女儿,儿子出赡养费,平时我们都是自愿给,谁给,给多少都是自己的事。父母都是自给自足直到自己倒下,相反是儿子儿媳要求姐姐妹妹出钱,出钱是小事,还没落下好。对于父母做女儿的怎么做都毫无怨言,那是我们的父母。为了父母好女儿也不和家里得儿子儿媳计较。

珍惜有父母的日子,父母没有了就永远没有,钱财没有还能挣。


子木春暖花开


我岳父家也是这种情况,家产留给儿子,所不同的是,岳父2003年去世,5年前丈母娘瘫痪之后,我主动把老人接到我家,一直到现在,小舅子,小姨子都没有接老人的打算,看来要在我家住到永远了,尽管伺候老人挺辛苦的,回报养育之恩是必须的,我认为丈母娘也是娘,永远不能嫌弃,好好孝敬老人才是儿女应该做的。


张完平972


典型的重男轻女,赡养应该由姐弟二人共同负责。虽然老人把房产给了儿子,但是女儿也有赡养的义务。我岳父临终遗嘱是,我走以后老伴儿就住闺女家。根本就没有他儿子赡养的事。我岳母把工资卡扔给儿子就住闺女家。我们得负担岳母的生活费,住院费,平时吃药的费用。后来闺女知道了工资卡一直在哥哥手里并且花了精光。闺女也不管了,岳母在闺女在住了17年,于2017年让她回儿子家了。岳母自知理亏。闺女再也没有给一份钱。


用户5771877447309


我国《宪法》第49条、《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有赡养年迈的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也有向子女讨要赡养费的权利,子女赡养父母,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女儿拒绝赡养父母是违法行为,也是违反道德良序的行为,赡养义务与继承权利是两码事,子女有继续父母的遗产权利,如果父亲立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果父母没有遗嘱,应该依法由子女共同继承,女儿可以主张继承权,但父母在世,就把财产赠予儿子,这是父母的权利,做为女儿仍然要履行赡养义务,与兄弟一起赡养父母,给父母养老送终。


在农村确实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说,也有“出嫁女不问娘家事”俗成,大多数女儿不用赡养父母,同时也放弃继承权,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由儿子们承担,然而时过境迁,现在的农村老人都是女儿们伺候、探望、赡养,儿子们反倒以各种“理由”拒绝赡养,这确实对女儿们不公平,但无论如何,做儿女的都不应该拒绝赡养父母老人。

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我们也有老去的那一天,我们应该给子女做个好榜样,否则,我们老了以后,子女也不愿意赡养的。当前,农村家庭矛盾主要就是赡养老人的问题,很多老人为讨要赡养费,与子女大动干戈,甚至对簿公堂。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如果子女拒绝赡养,只能死路一条。我们应该老吾老及人之老,让父母有尊严的生活,有质量的生活,幸福快乐安享晚年。



做为农村老人,要摒弃传统落思想观念,手心手背都是肉,女儿也是自己的骨血,也是“香火”延续的传承,在财产赠予上,要一视同仁,不能把女儿当外人。老人自己也要“留一手”,不能把财产生前全部赠予了,防止没人赡养。谁赡养、谁伺候、谁贴心,财产就给谁。

农村人养老是老生长谈的问题,我还是那句话,求人不如求己,自己养自己老,现在的年轻人要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年轻的时候缴费,老了的时候领养老金,有了养老金,子女反过来巴结、讨好父母,才有好日子过。财富是创造出来的,父母的财产是有限的,享父母的福,是断路福,是不会长久的。


拒不赡养父母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是违法的,有虐待、遗弃之嫌,从道德上讲,尊重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享誉乡梓,令人称赞的高尚行为。如果连父母都不管不问地,背后人家怎么议论,乡亲们怎么看你,口水会淹死人的,攸攸众口难堵啊!


长江三农


财产全给儿子,女儿分文没有,但赡养费却女儿有份,对这种重男轻女且十分偏颇的父母,女儿果断拒绝,从情感上讲我支持、理解而且十分同情。儿子、女儿都是父母所生所养,人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难不成你的女儿就不是你的至亲骨肉?奈何绝情如此?既如此无情于女儿,又如何张得开口要求其赡养?

女儿拒绝赡养是疾愤所致,于情于理都有其理由,然而于法无据。

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且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并非对应的义务权利关系。子女赡养父母是对其抚育之恩的回报,子女有无获得父母财产都要履行经济上供给、日常照顾以及精神上的慰籍等赡养义务。但是《继承法》也规定,在遗产分配时,对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少分或不分;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以此推之,获得大部分或全部分财产的子女是不是也应更多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取得了全部财产,又要求文分未得的姊妹平均承担赡养义务是不是太不要脸了?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与财产继承没有完全的对应关系,但获得财产的一方却要自觉思考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既享受了更多的权利,就不应妄图平均履行义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