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僧眾十二階位


佛教僧眾十二階位

“僧價”是現代佛教僧眾對外弘法時的專用詞。僧價分“僧士、僧都、僧正”三階,僧階又以“小、中、權、大”四位,以配合比丘三座,而成僧眾十二階位。

佛教僧眾十二階位


“僧士”是出家入僧研究佛法的學僧。又,佛教中稱能修行出家法者為“出塵上士”,而“大士”是菩薩的通稱,故以“僧士”為下座比丘之僧階。

“僧都”是輔翼德僧弘揚佛法的法師,如叢林有“都監”之設,乃上輔住持,下匡監院者也;故以“僧都”為中座比丘之僧階。據《續高僧傳》卷二十一雲:北魏孝明帝,首任慧光法師為僧都。又,陳後主至德元年,慧𣈶法師為京邑大僧都(見《續高僧傳》卷九)。

“僧正”是僧眾以佛法規律匡正眾生,使歸正道;故以“僧正”為上座比丘之僧階。如《大宋僧史略》卷中說:“蓋以比丘無法, 如馬無轡勒,牛無貫繩,漸染俗風,將乖雅則,擇有德望者,以教規繩之,自正正人,令歸於正,故云僧正。"

又云:”僧正之名,始於姚秦僧契法師。僧契精通六經及三藏教典,律行謹嚴,能振興佛法。時姚萇僭有關中,盛弘大化,鳩摩羅什法師入關,內外僧尼行動輒有過。於是,姚興始以僧契法師為僧正,命名正綱紀,是為僧官之始。“

《佛祖統紀》卷三十六、五十一說:劉宋孝武帝敕“道溫”為都邑“僧正”。明帝詔“僧瑾”為天下僧主(僧正)。順帝敕“法持為天下僧正。宣帝敕”曇瑗“為國僧正。後主敕”慧𣈶“為京邑大僧正。

《僧史略》說:”梁普通六年,敕法曇法師為‘大僧正’。”

又云:“姚秦初立僧官,稱為正。魏改之,稱為統。有沙門統、僧統、沙門都統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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