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之年無所依 巡迴審理喚溫情

宣城新聞網訊 3月19日下午,涇縣人民法院法官湯建華來到該縣榔橋鎮巡迴審理一起贍養糾紛案。

原告韓某(六被告母親)共育七名子女(其中一子已去世),現六子女均已成年獨立生活。自1977年丈夫去世後韓某一直都是獨自生活,六子女對其生活均不同程度履行了贍養義務。2020年1月2日,韓某不慎摔倒致腿部受傷無法走動,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平時的贍養已無法保障其基本生活和護理費用。2019年榔橋居委會找部分子女調解未果,韓某遂起訴至法院。請求六子女共同承擔贍養費1200元/月;另請求六子女共同承擔護理費用(自2020年1月2日至韓某能生活自理之日止)。

鑑於疫情期間交通不便且當事人無法走動,湯法官遂將法庭搬到群眾身邊。庭審期間瞭解到,韓某摔傷後被老五、老六送至養老院,兩子女墊付了兩個月的費用。經法官調解,所有的子女均表示願意贍養,但就贍養方式和給付的金額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隨後湯法官以豐富的辦案經驗,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從為人父母、子女等各個方面耐心釋法。整個庭審和調解用了近3小時的時間,最終六子女表示給他們3天時間進一步協商,如協商不成,要求法院依法判決。

法官寄語:贍養老人不僅是美德,更是法律義務,每個成年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一歲的孩子不愁沒人餵養,80多歲的老人卻擔心沒人贍養。孩子怎樣成長,老人就怎麼退化。百善孝為先,善待父母,因為我們終將都會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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