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斑馬不能成為戰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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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在古代沒有被馴化,在近代歐洲人嘗試馴化斑馬,但都失敗了。


馴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並非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代代的選育,才能將野生動物變成家禽家畜。開始馴化野生動物的地區,就是最早誕生文明的地區,而斑馬生存的非洲大陸文明歷程非常緩慢。除了北非璀璨的古埃及文明之外,撒哈拉以南的地區很少有發展程度很高的古代文明,刀耕火種的原始部落不需要戰馬,所以古代非洲土著一直沒有馴化斑馬。

馬在亞歐草原被早期的遊牧部落馴化,時間約在6000年前,最早的馬匹馴養遺址於烏克蘭草原發現。家馬的祖先是祖先是歐洲野馬,又稱泰班野馬,曾經廣泛分佈於亞歐大陸中西部的中高緯度草原上。1876年最後一匹野生的歐洲野馬在烏克蘭死亡,1909年最後一匹純種的歐洲野馬在俄羅斯動物園裡死亡。

後來有人嘗試復活歐洲野馬,培育出一些外貌和歐洲野馬相似的馬種,比如海克馬和柯尼克波蘭小馬,但也都似是而非。歐洲野馬雖然消失了,但它的馴化種,也就家馬,卻被譽為“對人類貢獻最大的家畜”,馬在古代的地位是無可取代的,沒有馬的話人類的文明進程將會變得非常緩慢,馬已經成為無比重要的文明象徵。

斑馬和經過人類長期選育的家馬比起來,並沒有多大的優勢。

斑馬體型

馬屬於奇蹄目,奇蹄目現存僅三科——馬科、犀科、貘科,物種共17種,其中馬科有8種。
分別為普通斑馬、山斑馬、細紋斑馬、非洲野驢(家驢的祖先)、亞洲野驢、藏野驢、普氏野馬、家馬。前三種就是我們常說的斑馬,這三種斑馬身上的花紋有極大的差別,體型也有差別。
普通斑馬,又稱平原斑馬,是數量最多、分佈最廣的斑馬,分佈在東非和南非,約有50萬匹,肩高1.27-1.4米,體重175-320公斤。

山斑馬,分佈在非洲南部,野生數量2.5-3萬匹。肩高1.2-1.5米,體重240-380公斤。

細紋斑馬,是最大的斑馬,分佈在肯尼亞和埃塞俄比亞,數量僅存2500匹,肩高1.4-1.6米,體重350-450公斤。

斑馬的肩高範圍在1.2-1.6米,體重175-450公斤。對比一下一些古老的家馬品種。

可以看出,斑馬和大多數家馬體型相似,所以有人說“斑馬比家馬小”是不對的。斑馬的速度可達70公里/時,並不比家馬慢,而且斑馬還有一個家馬比不了的優勢,那就是對采采蠅的抵抗能力很強。

采采蠅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大陸廣泛分佈,是動物錐蟲病和昏睡病的主要傳播者。近代歐洲人進入非洲開拓,他們從歐洲帶來的家畜無法抵禦采采蠅的侵襲,也無法適應非洲的氣候,不管是多麼優質的良馬,進入非洲後都會變得病怏怏的甚至成批死亡。而斑馬作為本土物種,對采采蠅傳播的疾病具有免疫力,於是歐洲人就嘗試馴化斑馬作為坐騎,也隨之也發現斑馬的很多缺陷。

斑馬的性格是馴化的最大阻礙

1871年弗里德里希·塞盧斯來到非洲,他把在非洲的經歷寫成書籍《獵人的徘徊》,在英國極為暢銷,引發了歐洲人馴化非洲動物的狂潮。1891年德國人海因斯捕捉一匹雄斑馬並騎行兩天。1907年肯尼亞內羅畢的一名醫生羅森多·裡貝羅騎斑馬出診。19世紀中期,喬治·格雷把他在南非的斑馬運到了新西蘭卡瓦烏島用來拉車。

在馴化斑馬的眾多嘗試當中,最著名也最成功的就是英國的銀行家和政治家,也是古怪的動物學家,第二代羅斯柴爾德男爵——沃爾特·羅斯柴爾德。


他耗費了很多努力,訓練斑馬拉車,最終駕著6匹斑馬拉著的車抵達白金漢宮,以此向人們證實斑馬是可以被馴服的。但只僅僅是馴服,離馴化還差得遠。

羅斯柴爾德也發現兩個問題,令他覺得斑馬不適合騎乘。

首先,斑馬的身軀沒有家馬那麼強健,耐力也差,無法揹負重物長途行走,用來拉車最合適。其次,斑馬桀驁難馴,這是馴化斑馬的最大阻礙。斑馬名為馬,看起來也像馬,但基因上更接近驢,但它的脾氣比驢還差勁。斑馬是一種群居動物,小的十幾匹,多的數百匹,群體由一匹強壯的雄馬(牡馬)帶領,一群雌性(牝馬)和馬駒跟隨雄馬,雌馬也有等級,最強勢的走在前面,弱勢的走在後面,馬駒的地位和母親的地位保持一致。遇到危險時,領頭的雄馬會站出來保護群體。雄馬相互之間打鬥時除了踢踹之外,還會用嘴相互啃咬。

斑馬也會使用後腿踢踹食肉動物,斑馬可以將兩條後腿並排,奮力抬起給後方追擊的食肉動物重重一擊,能夠給食肉動物頭部造成重傷,也能踢碎下顎使其無法進食而餓死。

從已有記錄來看,斑馬踢死過母獅和獵豹,踢傷過雄獅,甚至還用嘴咬過獅子和斑鬣狗。斑馬對待同類更狠,成年雄斑馬會殺死非親生的斑馬幼崽,將它踢死或者咬住頭部按到水裡淹死。在上世紀80年代津巴布韋,一群斑馬被捕獲,其中16匹斑馬被裝上一輛卡車運走,抵達目的地時人們驚訝的發現,居然只有一匹存活,其他的都在相互踩踏中死亡,這是因為斑馬很容易受驚,而且恐懼情緒還會在群體裡傳染,一匹斑馬受驚後,一群斑馬都會躁動起來。

在1970-1980年代,津巴布韋國家公園與野生動物管理局就嘗試馴化斑馬作為畜力,但最終項目被擱置,因為想要馴化斑馬就要快速磨滅它暴躁的脾氣,要達成這個目的所作出的行為無異於虐待。

斑馬可以被馴化嗎?

斑馬時一種群居的食草動物,存在馴化的基礎,但馴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上千年甚至數千年的一代代選育,最終將動物的繁育過程完全掌控在人類手裡,並隨著人類的需要而創造出不同的品種。
美國弗吉尼亞州的一名少女謝伊·英曼就購買了一匹斑馬,並訓練用來騎乘。她耐著性子使用各種溫柔的方式讓斑馬變得服服帖帖,說明斑馬這種動物或許“吃軟不吃硬”,也可能她買下的這匹斑馬脾氣好些。

所以馴化斑馬需要耐心。

每匹斑馬性格不同,我們就抓住一大群斑馬,從中挑選出脾氣比較溫順的個體,讓它們繁衍下一代,再從下一代中再次挑選溫順的個體,這樣幾代下去,就能逐漸改善斑馬的壞脾氣。如果要培育大個的斑馬,那就挑選強壯的個體,但強壯的斑馬和溫順的斑馬可能不是同一批,這倒有點麻煩,不過只要多挑選幾代,就能解決。近代那些人太過急功近利,因此功敗垂成,但他們是明智的,沒有將大量的時間和金錢花費在選育斑馬上,因為這是毫無意義的。即使馴化了斑馬,其作用也比不上選育了幾千年的家馬。

如果斑馬生活在亞歐大陸,說不定在幾千年前就被人類馴化了。

總結一下人類沒有馴化斑馬的原因。

1、斑馬主要分佈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那裡文明起步晚,發展緩慢,沒有馴化斑馬的需求。

2、斑馬脾氣暴躁,馴化成本高,在近代人們曾做出嘗試但都失敗了。

3、馴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近代想要馴化斑馬已經來不及了,而且沒有必要。


百科千尋君


斑馬雖然叫馬,其實它是一種驢。

迄今為止,人類還沒有馴服斑馬,所以人類只能把它養在動物園裡,除此之外,斑馬沒有為人類提供任何幫助。

原因就是這傢伙比驢還倔,只要它想幹什麼就得幹什麼,人說話絕對不好使。

用來趕車都不好使,別說戰馬(應該說戰驢才對)了

借圖一用,莫怪,謝謝。



觀上靈雲


非洲動物資源豐富,斑馬就是其中之一。當年西方殖民者來到非洲後,發現帶來的馬匹難以適應當地氣候,不耐當地昆蟲的叮咬,容易生病,而當沒有汽車,騎乘和挽運的主要工具就是馬匹,大量馬匹損失給殖民者造成了很大的麻煩,於是他們將目光投向了非洲本地的斑馬。

斑馬速度快,爆發力好,反敏捷,更主要的是抗病能力強,對採蠅叮咬具有免疫能力,不容易染上昏睡病。於是他們開始對斑馬進行馴化,這一過程持續了數百年,可始終沒有取得成功。

雖然斑馬可以被馴服,英國沃爾特·羅特希爾德勳爵就坐著他馴服的斑馬拉的馬車在倫敦街上駛過。1907年肯尼亞內羅畢的第一位醫生就騎斑馬出診。19世紀中期,一位新西蘭州長從南非進口了兩匹斑馬在他私人擁有的卡瓦烏島上用來拉馬車。1891年,德國人海因斯打破了一項騎行斑馬的記錄,他捕捉了一匹雄性成年斑馬騎了2天。

但是馴服與馴化是兩回事,任何動物都會在更強大的動物面前表現得馴服,哪怕老虎獅子也不例外,人們可以控制它們進行馬戲表演。但馴服則完全不同,必須經過精心選育,使其成為能長期穩定飼養的家養動物。世界上的動物很多,可是被人類馴化的動物非常有限,一般只有豬、狗、馬、牛、雞等六種,在一些地理氣候特殊的局部地區還有駱駝、羊駝、犛牛、大象等動物被馴化。

動物要符合幾個基本條件才能被馴化,即不能吃的太多,也不能吃的比主人吃得好。被馴化的動物生長要比較快。人可以安排他繁殖後代。野性較小。對外界刺激不要過度的警覺。能被人們驅使。對人要有利能提供肉、奶等。

斑馬性情暴躁,野性很大,經常攻擊人,在非洲草原之上殺人最多的動物不是獅子而是斑馬。在美國,斑馬咬傷的動物園飼養員甚至比老虎咬傷的還多。斑馬屬於那種比較容易受驚的動物,即便是很小的一個動靜都有可能會導致斑馬受到驚嚇,甚至會四處亂竄。如果用作軍馬,在行軍時會導致隊列混亂。斑馬還容易興奮,經常無緣無故的嘶鳴,在部隊行軍時容易暴露目標。

斑馬的個頭普遍比普通的種馬個頭更小一些,耐力也不如其他馬匹,它能承受的重力也就比較弱,負重奔跑距離比較短,這些都讓斑馬不適合用做軍馬。





燒死的火



斑馬不能被馴養成戰馬是因為斑馬具有攻擊性、不可預測性和敏銳的反應能力,這要歸功於它們一直生活在自然環境中。它們視我們為敵,並反擊以保持野性和自由! 斑馬看起來有點可愛,幾乎沒有防禦能力,但是它們可以拼命地踢和咬來救自己。



可憐的斑馬?如果斑馬實際上是我們想象中的無辜和溫順的動物,我們為什麼不能把斑馬馴化成家馬騎呢?它看起來肯定比普通的馬更高貴,對嗎? 如果人類文明記錄是正確的,智人最初出現在非洲,後來被“殖民”到歐亞大陸的不同地區。作為一個“物種”,我們基本上是四處活動,屠殺和壓迫那些地區的其他本地動物。一個例子是當我們馴養的馬原產於北美。起初,馬不知道如何對待人類,因為它們是一種已知和未知的威脅。 人類和馬的祖先接觸之後,決定必須馴服這些野獸。



多年來,人類和馬都擴展到了更多的地區,這導致了各種進化發展,但是馬從來沒有發展出害怕或逃離人類的本能。似乎它們進化成了相對更平靜的自己。不幸的是,人類不知道如何維持生態系統的平衡,所以現在幾乎沒有什麼野馬了!你在電影中看到的自由馳騁的馬是“野性的”馬,這意味著它們是馴養的馬因此從本質上來說不是野生的。


斑馬原產於非洲平原,也是人類起源的地方,所以它們有點了解我們。當人類殖民最終到非洲時,馬是唯一被廣泛使用的交通工具。馬構成了所有通訊和運輸網絡的基礎。然而,馬不是非洲本地的,所以人們開始考慮替代物。斑馬,似乎是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至少他們是這麼想的! 斑馬理所當然地把我們視為食肉動物,不像北美的野馬不熟悉人類的生活方式。斑馬知道穴居人會獵殺它們,除了人類之外,它們還必須生存在許多其他食肉動物中,包括獅子、花豹和鬣狗。結果,它們發展了本能和反應能力,以抵禦眾多食肉動物的攻擊。趨勢和性情隨著動物的進化而發展。


成千上萬年以來,一些行為本能成為它們大腦生理的一部分。斑馬瞭解人類的傾向,並以懷疑的眼光看待我們,而馬卻不是這樣。 這些美麗且看似無害的斑馬會嚴重傷害試圖靠近它們的人類。它們會咬人直到人死去。它們也踢得夠狠,能造成致命的傷害。 斑馬不聽人類的話,也不按照人類的意願繁殖。當被囚禁時,它們會變得暴躁並互相踢腿(有時會踢死對方)。它們是真正的“野生動物”,不需依靠人類來生存。 在整個19和20世紀以來,當殖民化達到高峰時,人們試圖馴服斑馬,但這種經歷很快教會了我們不要去管它們!它們的野生特性使它們非常不適合馴化。


人類曾多次試圖馴化這些野獸,但由於它們不可預測的本性和不服輸的精神,所有人類的努力都不可避免地失敗了。斑馬過去甚至拉過馬車,但沒有人成功地真正馴化它們。 斑馬不符合馴養標準,因為人類更喜歡具有以下特徵的動物: 性情溫順、易於圈養繁殖、缺乏攻擊性。 斑馬好鬥的天性和強壯的身體結構意味著會對任何靠近它們的人造成嚴重傷害。基本上,並不是所有的動物都是可馴養的,斑馬已經非常清楚地表達了它們不希望被人類馴養的觀點。






軍機處留級大學士


斑馬雖然是馬中一員,但是它的身體構造與其它種類的馬是相差很大的,反而更接近於驢。斑馬的腿要比一般的馬短很多,這就直接影響到了它的奔跑速度。斑馬的奔跑速度可以算是所有馬中最慢的,這就非常不利於作戰。

另外,斑馬的叫聲也是它成為不了戰馬的一個致命因素。斑馬的叫聲非常難聽,而且它還會不分場合以及時間亂叫。士兵晚上休息的時候,斑馬叫喚倒是可以忍忍。但是在執行隱蔽任務的時候如果斑馬隨便叫的話,就相當於直接將自己的行蹤給暴露了,後果是不堪設想的,這是最不能忍的。

還有就是斑馬的膽子是非常小的,而且還是近視眼。輕微的風吹草動就會讓它四處逃竄,所以想要讓它在刀光劍影的戰場上保持冷靜,壓根就不可能。而斑馬那差勁的視力也不適合上戰場。斑馬因為視力不好而撞樹死掉的情況也是非常多的。基於以上幾點充滿笑點的理由,斑馬註定無法成為戰馬。


蜀山精靈


首先還是要知道中國古代馬都有哪些品種

1大宛馬 2蒙古馬 3伊犁馬 4哈薩克馬 5河曲馬 6西南馬 7三河馬

稍微懂點歷史的朋友們都知道,漢朝早期對北方少數民族的態度是忍氣吞聲的,那主要原因是什麼呢? 因為缺少戰馬,中國南方多稻田湖泊丘陵,是不適合馬的繁殖飼養的,即使有,那也是身材較矮小但精壯的駝貨馬,這些馬壯實耐力強,但身材矮小,跑的不快,天生只能用來拖貨運糧,放在戰場上,那也是被打的角色,因此,漢朝前期就一直對匈奴人表示友好,不斷拿內地的鐵器絲綢與匈奴人換馬匹,直到漢武帝劉徹,經歷了文景之治的洗禮,漢朝國力大漲,立馬派出衛青霍去病把匈奴殺的片甲不留。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看似精壯的斑馬不能作為戰馬呢? 其實也不難理解,見過拖貨馬和斑馬的朋友肯定會發現,它們倆其實差不多大,而且斑馬生性機警,一點點風吹草動就會四散奔逃,而西北地區的馬就不一樣了,舉個例子,大宛馬,又叫汗血寶馬,不僅身材高大,四肢長且有力,威風凜凜,即使遠遠的站在幾百米外都有種殺氣襲來,這樣的馬自然是戰馬的不二之選。


蛇皮大蝦


斑馬性子暴躁還膽小,還喜歡咬人

在古代馬不僅是作為戰馬使用,在交通運輸和農業發展方面可也是一把好手,可是這些對於斑馬而言完全是不一樣了,之前有人想過要去馴服斑馬為人們所用,過程中發現這斑馬不僅膽小怕事偏偏還性子暴躁,發起狂來不管是你是敵是友,直接就衝撞,英國人曾嘗試馴服斑馬,然而在過程中卻被踢壞了身子,而且斑馬特別喜歡咬人,咬住了就不鬆口,沒事還總喜歡瞎叫。

所以古代人們雖然是利用馬作戰,運輸以及發展工業,但也不是什麼馬都可以的,斑馬就是被放棄的一種,斑馬膽小怕事、速度、耐力、視力都不行,更是不容易順服,習慣了無拘無束的生活,馬的種類有很多,而斑馬只不過算是其中的一種,但是他們的速度以及耐力卻遠遠不如常用的戰馬,斑馬一直習慣生活在草原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生活習慣了,要是人們想要圈養它,那作為運輸的話估計還馬馬虎虎,但是用於戰爭並不是很理想,斑馬獨居慣了無組織無紀律,去到戰場往往是還沒開始它自己就先行結束了,得不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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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歲說房


斑馬是一種生活在非洲的食草性動物。這種動物體型較小,身有黑白相間的條紋,是一種群居動物。斑馬的膽子非常小,是不能騎的一個重要原因。假如真的騎上斑馬,那麼稍微有些風吹草動,斑馬都會拼命的奔跑。而且因為腿短還跑不太快,只會讓人失去控制。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斑馬體型較小,成年斑馬的體型比成年家馬的體型要小很多,大概就像個騾子那麼大。所以,稍微瘦點的人騎上去還行,體重稍微重點的人騎上去,都有可能把斑馬壓垮。

另外就是斑馬的智力也不如家馬強。家馬是人類訓練了千萬年的動物,早已通曉人性,很聰明,也很容易控制,脾氣不會太暴躁。但是斑馬是妥妥的野生動物啊,本來就沒有接觸過人類,騎上它,又是害怕,又是緊張,非常容易失控。而且斑馬叫聲還特別大也特別怪異,執行任務過程中,光是斑馬的叫聲就夠吸引敵人好多回的。

但其實也不是沒有人嘗試過騎斑馬。當初英國在進行非洲的殖民運動時就曾經試圖駕馭斑馬,但是後來發現斑馬雖然外貌上看跟家馬比較相似,但是好像完全不是一個物種,這種馬又小又慢還容易受驚,聽不懂訓話,還特別容易踢人。不少士兵在騎斑馬的過程之後被狠狠摔過,有過痛的領悟。由此可見,這個動物註定不是能上戰場的東西。就像蝸牛不是牛,壁虎不是虎一樣,斑馬也不能當家馬騎啊!


歷史地理的那些事


為什麼斑馬不能成為戰馬;

其實道理很簡單,斑馬很多缺陷,不利於做戰馬上戰場,斑馬體型小,腿又短,而且膽小如鼠,聽到什麼風吹草動就要亂跑亂叫,影響行軍而且還最容易暴露自己目標,最要緊的是斑馬跑不快,所以在戰場上不管是追還是逃都不對自己不利,所以斑馬沒有人選斑馬做戰馬!


守護家園抗外敵


斑馬隸屬於奇蹄目馬科馬屬斑馬亞屬,目前在全世界共有3個種類,即平原斑馬、細紋斑馬和山斑馬,主要分佈在非洲大草原和非洲南部地區。而最常見的就是平原斑馬,包括5個亞種,分別是布氏斑馬、克氏斑馬、查氏斑馬、社氏斑馬和格蘭特斑馬。

對於馬的馴化,可以追溯到6000年前,那個時期歐亞大陸上存在著眾多遊牧部落,為了提高部落的戰鬥力以及遷徙運輸能力,當時的人們在歐洲野馬的基礎上進行了長期馴化,最終演化為家馬,成為滿足日常生活和戰爭需要最重要的家畜之一。而當時作為馬科馬屬的斑馬,主要分佈在人煙稀少的非洲大草原和南部山區地帶,那裡的人類文明當時處於比較低級的狀態,文明發展速度相較於其它地區緩慢很多,對於馴化斑馬根本沒有內在的強大需求,因此也沒有大規模地加以馴化來助力文明的發展。

從馴化的成本來看,斑馬的價值也要遠遠低於其它相似的動物。一方面,斑馬的性情非常倔強,在長期大草原生存壓力的推動下,斑馬的性情表現得十分不溫順,不但擁有著十分敏捷的靈活身體和較高的奔跑速度,而且防禦和抵抗能力出眾,特別是後腿的蹬力十分巨大,即使是非洲獅子有時候也會被踢傷甚至踢死。

第二,斑馬的機警性很強,哪怕是一點風吹草動,都會引起它的強烈反映,也就是說非常容易受到驚嚇,而且性情多變,就算馴服也非常困難,馴化的難度可想而知。

第三,斑馬的體型一般較家馬要小,身型有點類似驢,它們的負重能力只能和驢子相當,根本沒有野馬和家馬的耐力強。之前有一些人做過馴化斑馬的實驗,結果都不太理想,只能臨時作為拉車或者觀賞之用,很難長期成為人類日常生活的幫手,將之趕赴戰場成為戰馬更是遙不可及。

第四,馴化的過程非常漫長,不可能一蹴而就,至少需要成千上萬年才可以。而斑馬由於歷史的原因沒有被當地的人們所馴化,現在進行馴化已經失去了必要性,人們完全可以使用馬、驢、牛或者騾子等牲畜,來輔助我們進行相應的生產生活活動,何必再費時費力應用在投入量很大的馴化斑馬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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