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乡镇合同制教师,之前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现在让签劳务合同,二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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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非在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其实是管理更加规范了的表现。从劳动法角度来说,这两类合同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只不过在教育系统内部有所区分。

我们都知道,现在学校的老师分成好几类:

1、编制老师:实行编内聘用,也是签订聘用合同的,但这个合同只是一个形式,不会真的不再续聘,只要你在职期间没有严重违反师德就行,主要是教师退出机制的合同约束。

2、校聘老师:这类老师实际上就是代课老师,也就是你说的乡镇合同制老师,通过学校和代课老师签订合同,执行教学任务,然后发放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但是一旦学校不缺老师,这份合同可能就结束了。工资来源一般都是学校整体绩效中扣除,并非单列的财政支出。

3、区县一类聘用制老师:这类老师一般都是有区县指定区县一级的人才交流中心和老师签订劳务合同,然后将师资安排到各个学校,执行合同内的教学内容,工资来源为区县一级财政,并非是从学校整体绩效中扣除。

所以,你的劳动合同转为劳务合同实际上是区县对非在编教师的规范管理的动作,进一步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保障了教师的工资和待遇,这种形式在很多地方开始流行了,在一定程度了解决了在编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但这类教师的晋级和成长的困难重重,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岗位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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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老师也就是代课教师,作为编制教师的补充,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可以说是救急如救火的作用。

乡镇合同制教师,和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现在要求你签订劳务合同,情况一般是:

一、学校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和你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代为你办理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你的工资和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金额,都还是由学校出。劳务派遣机构向学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目前,我们这边学校的合同制老师都是签订这种劳务合同。

二、财政出钱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和你签订劳务合同。你的工资,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都是由政府的财政来出。你去学校工作,和在编教师一样由学校安排工作。只是工资比在编教师低。目前,我们这边的保安就是财政出钱,保安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学校当保安。

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务合同,一般是一次签一年,第二年继续工作视为续签合同。第二年如果是考入编制或辞职不干了,劳务合同就自动解除。

学校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你之前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是学校和你签订的,不够规范。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机构和你签订的,更加规范。

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务合同,是对临时代课教师规范管理的需要。当年,老民办代课教师就是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因此被清退时,就没有相关的劳动保障,比如养老金、医保、失业保险、意外保险、生育险等等。只能依靠政府来解决问题。

现在许多的临时用工人员都是劳务派遣人员,都签订劳务合同。大家身边乡镇学校和其他单位,还有没有不与临时用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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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

今年夏天,老穆一亲戚家孩子在苏州找到了一份教师工作,是在公办初中学校任教。

说句实话,听到这样的消息后,我觉得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为什么呢?

孩子并不是师范学校毕业生,学的是商务英语。

要知道,在苏州,你若想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必须要是师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考试。

老穆亲戚家孩子不是师范学校,又怎能进入苏州公办初中学校任教呢?

老穆利用暑期,去亲戚家找孩子了解了一下情况,发现了诸多问题:

【1】孩子并不是与学校签的劳动合同,而是与一家“教育公司”签订的合同;

【2】孩子签订的合同只有一年,一年后看情况再定;

【3】孩子没有公积金,只有社保;

【4】孩子的工资很低,只有3000左右。

老穆得知这一情况后,给她一些建议······

一年后,老穆给孩子介绍了一份工作,也是教师,只不过在私立学校,工资一个月6000+,五险一金,孩子还挺高兴的。

老穆并不是不喜欢孩子在公办学校教书,而是孩子在为劳务公司打工,真的不值得。

咱们闲言少叙,回到正题!

我是名乡镇合同制教师,之前和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现在让我们签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签订劳务合同时,你要注意合同的具体内容,你是与学校签订的,还是与教育局签订的。

像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和学校签订的合同,且没有教师编制,也就相当于代课老师。

老穆建议你抓紧时间复习,争取早日考个编制,否则,你难有出路。

当然,如果你家中不缺钱,不需要你“拼命工作”,那就无所谓了。


【结束语】编制老师,人人都想获得,但难度较大,目前编制收缩的比较紧,教育局招聘,大都招聘合同制老师。你们当地什么情况呢?欢迎你们在下方的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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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说语文


首先,你是名乡镇合同制教师,所以你不属于在编教师,没有编制,你只是学校外聘的教师,所以你签订的是聘用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所聘教师职务、任务和职责。聘用期限、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解除合同条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


你享受的基本的权利和义务都在合同中标明,你的五险一金等等。你退休后只能拿到基本的社保,享受不到在编老师的各种福利。除此之外,一旦你的聘用合同到期,学校有权解聘你,你可能会面临失业。



你签订的劳务合同呢?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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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不是在编岗位,属于临时聘用岗位,而在编教师是属于劳动合同。早在2008年新的劳动法的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事业单位聘用的员工以及临时聘的工作人员也适用劳动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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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实际问题,你是乡镇级学校合同制教师。你所在学校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是公立学校就有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的人事编制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私立教育机构就没有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只有私立教育机构才是合同制其从业教师资格证是需要到在所在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私立教育机构的从业人员薪酬待遇略高过公立学校。从业人员的工龄教龄及其他福利待遇是无法享受的,一般只有决五险一金的基本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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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署的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一般情况下,在公司等企业单位,双方签署的是政府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的劳动合同;3.在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或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研究院等,签订的是聘用合同,但法律性质仍然是劳动合同性质;4.劳务合同系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在性质上是民事协议,双方不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多适用于临时性项目,或劳动者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不再是适格的劳动用工主体,用人单位才与其签订劳务合同。综上分析,在你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下,若学校和你签订劳务合同,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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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

  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范畴。而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

  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

  1.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

  a.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b.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3.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a.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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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背后一摊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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