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媳婦帶孫子參加爺爺的葬禮,奶奶嫌給喪金太少要求補,怎麼辦?

在下孫小偉


有這樣的婆婆,怪不得離婚,前媳婦還想著參加前公公的葬禮,說明是個有情有義的女人,有這樣的婆婆,家不會安生


1維涳澗


是我立馬走人了,不信你個死老太婆還敢從我口袋裡搶錢,如果太過分的話,直接報警,我公公有個後媽到現在還在活著,自己一個人生活,以前年輕的時候沒少欺負我婆婆,不是罵就是讓我婆婆的公公打她,跑去把家裡都給我砸了幾回,我結婚前幾年我婆婆就去世了,到我結婚進門了,每次帶孩子回老家去,她就給別人說,想抱重孫我不讓她抱,也不知道給她買東西啥的,我心想憑什麼給你買呀,我老公給零花錢都能說是你外孫給的,那就找你外孫給買吧,我只要在家裡,老遠看她來了,大門一關,嘴裡嘟囔幾句就走了,想到我家裡來耍橫門都沒有,當媳婦的不能太軟弱了,尤其還是個後婆婆,後奶奶,我怕你個毛線,大家客客氣氣啥事沒有,你要為老不尊,別怪我給你臉你不要臉!


春天花會開加油


我公公09年去世,去逝前三天想見到我,不去,他讓我兒子告訴我,就說他們家對不起我,我讓兒子給他帶200塊錢去,還能吃什麼叫他奶奶給他買,第三天過世了,真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離婚的時候它們全家給我捏造了一堆欠賬,好在審判長對了字體,我才沒被冤枉,看在我兒子的份上給他拿點錢,否則它一點不配。


波絲小白


隨多少禮金憑個人自願,人家前兒媳婦已經和前夫家沒有任何關係了,人家能夠帶兒子回來參加爺爺葬禮並隨禮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這位後奶奶的做法有點登鼻子上臉了。說白了這些禮金最後還不是進了後奶奶的口袋裡,我認為要給錢不應該給活人,應該給死人,因為人家前兒媳帶兒子是奔親死爺爺的,不是笨你這後奶奶的,憑什麼給你錢。


於野洋


傻傻的前媳婦,你的兒子都成年了,要參加他爺爺的葬禮就讓他自己去,你的兒子不是他爸爸養大的,更不是他爺爺奶奶養大的,也可以不去,你更不是他家的人了,更不用去上了,也不用給喪禮,前奶奶罵人要錢,就馬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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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矩,爺爺奶奶去世孫子孫女回去行孝是應該的,但離了婚的前兒媳已不是他們家的人了,沒必要回去,除非孫子太小需要陪同。至於隨禮,一般來說已成家(結婚)的孫女需要隨禮,女沒有成家(結婚)就不需要隨禮了。親孫子作為“孝子”一般也不需要隨禮,如果成家立業後又有能力,可以“抬錢”。但要記住一點,“抬錢”不是“隨禮”,因為爺爺的葬禮是自己家的喪事,誰見過自己給自己隨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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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確有其事,可能是當地風俗,按理已經離婚十幾年的兒媳婦,又是兒子劈腿,離婚後應該不會有什麼來往,媳婦沒必要回來奔喪,孫子若來,並能分攤點兒喪葬費,已是盡了晚輩之情。現實是媳婦孫子來了,給了喪禮,毫無血緣關係的後補奶奶還嫌少,她誤會了那錢是補貼喪葬費,不是來孝敬她的,因為她們不認識她,


715老頭兒


謝謝你的問題,下面是我的的建議和觀點,希望對你有一點幫助。

前媳婦帶著孫子參加爺爺的葬禮,我覺得作為前媳婦來說已經是值得稱讚的,因為畢竟是孩子的爺爺,這是親情,不管怎樣也是無法分割的,也是不可改變的事實。

作為奶奶,而且不是孫子的親奶奶,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利,要求前媳婦做一些事情,前媳婦已經念在是孩子的親爺爺的份上,來給爺爺送終,這是作為兒媳應該做的,也是自己得孫子要做的。

1.前媳婦來是情分,不來是本分。

通過你的問題描述,我們知道當初是男的事先出軌保姆,導致這段婚姻的結束,而且拋下了原配,和四個女兒,在這期間不知道這原配和四個女兒經歷了什麼,事情原本就是男方家庭先出的問題。

按理說,原本就應該斷絕和他們的一切關係,但是作為原配來說,看到老人的兒子二十幾歲就彼此分開,不相來往,各處天南地北,現在爺爺去世了,作為之前的兒媳過來送終,也是作為兒媳的情分而且還帶著爺爺的孫子一起為爺爺送終,這已經值得令人稱讚的地方,也讓人覺得她大度的一面,不會因為之前的一些問題而耿耿於懷,這也是作為兒媳的對男方家的情分,如果不來也沒有人說她什麼。

2.作為毫無關係的奶奶,沒有理由說前兒媳

作為爺爺後續的妻子,而且和自己的孫子和孫女一點關係也沒有,只是和爺爺稱得上夫妻關係,作為前兒媳有理由回來給自己的公公,孩子的爺爺送終,但是作為和自己,和孩子一點關係都沒有奶奶來說,沒有理由說前媳婦,更沒有權利要求她做一些事情,現在因為隨禮的事情,作為前媳婦已經隨禮一千多,比幾個兒子都多,這已經很好了,沒有資格說這些。

結論

作為前媳婦,已經做的仁至義盡了,他並沒有之前的男方的背叛,而選擇與他們斷絕關係,這也是她的情分,作為爺爺的孫子,前媳婦也有權利來給自己的爺爺送終,這是作為孫子對爺爺的親情,而作為後續的奶奶來說,別人來是她的情分,不是是她的本分,沒有權利,也不能對她說半句怨言。


100天的開始


這孫子成年沒?成年了,就問他願意去不?願意,就讓他一個人去,不願意就別去了。要是未成年,那就是孫子媽說了算:不去。畢竟是男出軌並且沒要幾個孩子。當然,你現在不去也去了,還接受了重男輕女的做法,白事是沒得補的,實在要你就缺德一下:等下一個掛的時候一併給補齊。


夜風輕吟


實話實說,就事論事,就這位奶奶的做法,是錯誤的應該是受到譴責的。她不是讓前媳婦,孫子們回來參加爺爺的葬禮,祭奠爺爺的,而是向她們要錢的。

爺爺去世,作為晚輩的回來參加葬禮,是必須的。至於,喪禮每個人出多少,另當別論。因為,每個人的經濟條件,收入不一樣。況且,只要在老爺子在世的時候,盡孝,盡心,盡力了,於心無愧。現在老人去世了,不在於喪禮錢多少的問題。人已經去世了,再多的錢,老爺子也花不上一分錢。無非是這位老奶奶想讓前兒媳婦,姑娘,孫子們給她多出點錢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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