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審批提速、容缺受理、提前核發!赤峰市出臺自然資源領域審批提速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赤峰市自然資源局審批提速專項

行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對當前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重大建設項目落地開工速度,保障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決定開展赤峰市自然資源局審批提速專項行動。根據局黨組要求和審批工作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審批提速具體措施

(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許可

權限在市級的,審批時限由法定7個工作日壓縮到3個工作日。要件相應調整,建設單位不需提供“土地權屬部門出具的土地劃撥批覆文件”,用地劃撥情況轉為部門內部協作事宜。

材料不齊全,在規定時間內能夠完成補正的,實行容缺受理,先行審查。

(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

1、不受用地指標限制,應保盡保、掛賬使用,實行先審批後核銷。

2、局內報批審查時限,由10個工作日壓縮到3個工作日(含會審時間)。

3、實行容缺受理。對社保審核、使用林草地批覆、違法用地查處等未辦結事項,實行容缺受理,先行審查。在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用地前補齊。

對不符合規劃但符合規劃修改條件的建設項目,規劃修改方案與建設用地審批材料同步受理,在批准建設用地前完成規劃修改相關程序。

(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

1、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事項辦結時間由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調整到工程規劃許可階段;

2、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事項辦理時限由8個工作日縮減為3個工作日。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1、鼓勵各類園區提前謀劃項目落地生成,推動部分意向性項目儘早設計規劃方案,實現“帶方案”出讓土地,推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辦理。

2、已辦理用地預審的建設項目,可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土地證明文件直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3、對特別重大的建設項目在辦理工程規劃許可時,經市規委會審核同意,提前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履行規劃方案審查程序。

(五)不動產登記

對基本條件具備、權源權屬關鍵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欠缺的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抵押登記、註銷登記等,在企業簽訂項目容缺受理承諾書後,登記中心先預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補正的材料後,立即頒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六)礦業權審批

1、將市級砂、石、粘土類採礦權審批委託旗縣區自然資源局進行審批,具體規定另行下發。

2、容缺受理。提供申請材料不齊全時,行政服務中心先予登記接收,並限期15天內補齊後報至礦管科。

二、行動要求與保障措施

各旗縣區自然資源局(分局)、局機關各科室、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專項推進審批提速專項行動。確保本次行動企業滿意、政府滿意,在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升自然資源系統形象上取得顯著成效。

要強化審核責任。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加強上下級溝通協調。保證審批提速不降質,防止出現因報件質量問題,多次補正,增加審批在途時間,審批速度不升反降的問題。

市局將組成督導組定期對各單位部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對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影響審批提速的問題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要進行嚴肅問責。

尤其是對於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要求補正一次的,進行全市通報,補正兩次的,對相關責任領導進行約談,補正三次及以上的,將對相關責任領導及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三個月。上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赤峰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3月2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