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声与回应|村集体土地资源分配建议

呼声与回应|村集体土地资源分配建议

呼声与回应|村集体土地资源分配建议

群众呼声:

肥西县高刘镇岗北村已经拆迁过了,但是就村集体资源再分配方案我想能不能按照户口本上人员分配?有人提议儿子媳妇孙子孙女是自己家人给分,女儿女婿外孙外孙女是别人家人不给分,试问这样还怎么体现出男女平等来,以后逢年过节女儿是不是就不要回娘家了?再后来谁家还生养女儿?

经开区

网友:您好!

3月16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高刘街道岗北居委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经开区回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部署,经开区高刘街道岗北居委会于2017年6月开展制定方案、清产核资、入户调查、成员界定、征集意见、确定方案、股权量化、确股到户、成立组织、登记注册等工作,并于2017年9月9日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了《岗北居委会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股权界定确股到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明确规定:凡符合股东资格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股权界定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24时,基准日前死亡和基准日后出生及迁入等新增户籍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的静态管理。同时,按人员性质确定全额享受对象和部分份额享受对象:祖居居民为全额享受对象,迁入等新增户籍人员为部分份额享受对象。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对集体经济积累的贡献等因素,该《细则》还规定对2016年4月9日至2017年8月31日24时户籍迁入的女婿及其子女可以享受30%股权份额(若今后核实在迁出方已享受将收回股权)。经查,您的妻子和子女为祖居居民全额享受股权份额,您本人系上述时段新增迁入人员,只能享受30%股权份额。

近日,经开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您对此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您也可以直接登录“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在“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有关部门将按照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并予以回复。

回复时间:2020-03-2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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