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警情通報:酒後撒野、暴力抗法,拘留!

禹城警情通報:酒後撒野、暴力抗法,拘留!

警 情 通 報

2020年3月23日,禹城市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接莒鎮派出所維權申請,立即上報市局維權辦,並迅速啟動維權機制,聯合法制大隊、治安大隊立即趕到莒鎮派出所現場處置。

違法嫌疑人:邵某付(男,50歲,莒鎮人)
簡要案情:3月23日晚19時許,邵某付酒後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派出所民警正在莒鎮街處理一起經濟糾紛警情,邵某付在和雙方當事人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大喊對方欠他錢。民警瞭解情況後對其進行勸離時,邵某付與民警糾纏長達20餘分鐘,並抓住民警的領子進行推搡。

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維護民警執法權益,禹城公安對邵某付的違法行為依法從重、從快、從嚴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邵某付行政拘留十五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項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邵某付行政拘留十日,兩項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一直以來,禹城公安對暴力抗法行為始終堅持“零容忍”。邪惡不被縱容,正義才能伸張,對於侵犯民警正常執法的行為,唯有施行霹靂手段,才能壓制歪風邪氣,唯有依法嚴厲打擊,才能讓抗法之人感受到,

即使是衝動,也要付諸“成本”。

禹城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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