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檢察“雲端”救助,暖心!

廣州檢察“雲端”救助,暖心!

“本院決定:給予申請人胡某汶、胡某朋國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幣103409元。”近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藉助遠程視頻技術,進行了一次特殊的“雲端”救助。視頻中,檢察官為遠在外地的胡某汶、胡某朋宣讀了國家司法救助決定,讓救助申請人足不出戶就領到了司法救助金。

廣州檢察“雲端”救助,暖心!

“沒想到現在可以通過遠程視頻解決領款問題,真是太便民了!”申請人在拿到救助金後激動地說。在以往的司法救助案件中,申請人往往需要親自來到檢察院現場,辦理申領司法救助金的相關手續後才能領款。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探索在線開展司法救助,打破了空間上的障礙,切實減輕申請人的負擔,最大限度地在疫情防控期間發揮司法救助為民解難題的功效。

據瞭解,被告人陳某寶在廣州市白雲區某棟樓天台,與被害人胡某峰酒後因瑣事發生爭執並打鬥,期間被告人陳某寶持刀捅傷被害人胡某峰胸部後逃離現場。經鑑定,被害人胡某峰符合被單刃銳器剌擊胸部造成右心室破裂,造成心包填塞合併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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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對該案審查起訴期間,申請人胡某汶、胡某朋以其父親胡某峰被陳某寶故意傷害致死,被告人及其家屬均無力賠償,其本人未成年且失去生活依靠為由,委託祖父向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國家司法救助。

檢察官接收材料後迅速審查,發現缺少申請人與被害人親子關係、撫養情況、獲得損害賠償情況及是否曾經獲得司法救助或其他社會救助等情況的證明。為及時、準確核明情況,檢察官發函委託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所屬的高州市人民檢察院協助調查,多次與該院電話聯繫開展工作,查明申請人胡某汶、胡某朋均為未成年人、在讀小學,因原撫養人胡某峰去世而失去主要生活來源,母親早年離家不知所蹤,二人目前均由祖父、祖母撫養。其祖父、祖母,年事已高(現年分別為61歲、60歲),是低收入保障戶家庭,勞動和撫養能力弱。胡某汶、胡某朋目前生活保障、學習照顧等均陷入困難。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給予申請人胡某汶、胡某朋司法救助金共計人民幣103409元。

鑑於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各地嚴控人員流動等的防疫形勢,為保證司法救助決定和救助金及時送達申請人,在徵得申請人同意後,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與高州市院多次調試,決定使用互聯網遠程視頻技術宣告司法救助決定和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在前期的準備工作中,檢察官將需要救助申請人簽名的材料及協助送達的文書郵寄送達給高州市院,與申請人確認遠程視頻的時間,兩地檢察技術部門進行了多次設備聯調確保效果。

3月13日“雲放款”當天,在申請人所在地高州市某村村委幹部的陪伴下,祖父攜孫子胡某汶、胡某朋來到高州市院,兩地檢察技術部門按既定方案連接對話和錄像設備。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指導救助申請人填寫資料,高州市院工作人員協助核對確認。檢察官向申請人宣讀國家救助決定書,並指引其依據我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工作的有關政策申請社會救助。在上述內容宣佈完畢後,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即以銀行轉賬方式將司法救助金髮放到申請人銀行賬戶中。

在收到救助金,不用在疫情防控期間兩地奔波後,祖父激動地表示:“原以為要坐車來廣州市檢察院辦理簽名發放手續,但家裡經濟困難,歲數也大了出門不方便,沒想到現在可以通過遠程視頻解決領款問題,真是太便民了。”其還對檢察干警以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初心使命、排民憂解民難的工作態度表示非常滿意及由衷感謝!

國家司法救助是扶危濟困的民生工作,是檢察機關主動融入國家脫貧攻堅戰有效渠道之一,直接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彰顯檢察溫度和人文關懷,對於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具有重要司法價值和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廣州市檢察機關將持續服務中心大局,不斷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為助力脫貧攻堅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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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下發《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點擊瞭解詳情)(下稱《救助細則》),進一步規範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

《救助細則》對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的對象和範圍作出了嚴格限定,明確規定了檢察院應當予以救助的七類具體情形:

❶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傷或者嚴重殘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❷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無力承擔醫療救治費用的。

❸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近親屬或者其贍養、扶養、撫養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❹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❺ 舉報人、證人、鑑定人因向檢察機關舉報、作證或者接受檢察機關委託進行司法鑑定而受到打擊報復,致使人身受到傷害或者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❻ 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權行為造成人身傷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❼ 檢察院根據實際情況,認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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