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有一種習以為常的感覺:
在物質生活得到適度的滿足時,會日益覺得精神生活的貧乏。
而事實上,精神並非後知後覺的要求力量,只是被我們嚴重忽略而已。
試看古代人留下的文化遺蹟,其中不乏描述宗教祭祀與慶典的圖案及記載。
古人的物質生活與今人實在無法相比,但是精神生活卻生機洋溢。
那麼問題來了:
物質條件極差與極好,似乎都能引發精神的躍動;
唯獨處在中間的人,尚且沉迷於追逐物質的幻覺中,而忽略精神的需求。
1 物質不等於“幸福”
20世紀70年代以後,美國出現了宗教復興的趨勢,世界各地的新興宗教也如雨後春筍一般蓬勃發展。
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
曾任美國國家安全會議主席的布里辛斯基說:
“高度進步的西方社會中,物質主義已經證明無法滿足人心。
大家都承認,每年增加百分之五的物品,實在不是“幸福”的定義。
他們開始渴求精神方面的東西。
每一個人,只要曾經達到自我意識的階段,就會想要知道:
自己的生命除了外在的消費,是否還有一層內在的深刻意義?
一旦有了這種感覺,就會希望他的社會經驗與這種感覺一致。
這種情形已經在全世界開始出現了。”
2 真切可感的精神力量
這種感覺,有時以比較具象的方式表現出來。
鋼琴家魯賓斯坦說,他常常在音樂會上,感覺到這種不可捉摸的能量流到聽眾身上。
這種描述是許多從事大眾交流活動的人都會同意的。
以我自己做老師的感受為例:
課上兩小時中,偶爾會有那麼一二十分鐘,我講得入神,學生也聽得入神。
大家一起“暫時遺忘”了真實的時空條件,進入心靈的更高層次,形成共融的寧靜氣氛。
這種感受非常清晰,並在記憶中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記。
小說家索爾·貝婁在接受諾貝爾獎時,致詞談到:
“我們衍生自宗教的真正力量,一直來來去去。
我們不願意多談,因為我們無從證明,因為我們的語言不足,因為願意冒險來談的人太少。
如果要說,他們只好說‘有神’,可是這是禁忌。”
他所謂的“有神”,是指一種精神體(如靈魂、神明),或者一種精神力量。
自我的本質不是精神體或精神力量嗎?
若是完全離開或擺脫了精神層次,人的生命還有什麼值得重視或珍惜的成分呢?
3 心靈的修行
我曾經主講過幾次有關“神話”的課程,從中發現:
神話其實並不是古代的或虛構的,而是每一個現代人可以在生活中真正體驗到的。
譬如,任何宗教的信徒都會學習教義、聆聽有關教主或教內先知的事蹟,其中自覺或不自覺地摻進了神話因素。
若非如此,教主或先知何以異於凡人?
又如何值得我們頂禮膜拜?
他們所標誌的,絕對不涉及物質世界有形的成就,而是完全著眼於精神生命的歷險、考驗以及成就。
以他們為楷模,代表我們對精神世界的嚮往。
這種嚮往會啟發我們從事心靈上的修行。
4 完整、相通與希望
所謂心靈上的修行,能給我們帶來什麼?
概括起來,大約有以下三點心得:
第一個心得,是“完整”。
生命是完整的,我的過去、現在、未來是不可分割的整體。
時間並不是“一去不復返”,像流沙一般從指縫間流逝,而是我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永遠不會消失。
第二個心得,是“相通”。
我與大自然互相欣賞,宛如朋友之相待;
我與人群更是互相感應,苦樂與共;
我與宇宙的生命力(或神、佛)亦不隔閡,有如水滴在海洋中嬉戲。
第三種心得,是“希望”。
從來就沒有真正的疏離與異化,生命並未脫離本源;
人間的災難、痛苦、罪惡,都只是表象或過程,並非真實的本體;
即使面臨死亡的威脅,也不必擔心,因為死亡並非結束或幻滅,而是另一種新生命的開始。
由“完整”、“相通”、“希望”這三點來看,我們實在不能否定精神生活的要求;
甚至可以說,精神生活才是人類所應關注的焦點,其他一切只是助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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