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有疾病、生活困难的成年人,你认为先办残疾证好还是低保好?

当代诗人李秋忠


已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简单谈一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要说的是:这位题主提出的问题质量很低,混淆了好多概念。

1、疾病与残疾人证。人类的疾病非常之多,有轻有重,很多通过治疗可以完全治好;有一些疾病可能留下一定程度的后遗证,如身体不好,有轻度的残疾等;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造成严重的残疾。通俗点说:大多数疾病可以治好,少部分会留下轻度的残疾,极少数会留下重度残疾。也就是说:疾病与残疾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大多数疾病的后果根本达不到办残疾人证的程度;即便是办了个轻度的残疾人证,在申请低保资格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其作用也是极为有限的。

2、生活困难与纳入低保。生活困难有轻重程度的区别,当然也有法定的衡量指标,这个指标就是低保标准。也只有生活困难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时,才有可能纳入低保。更直白说:一些人自己认为的生活困难,与国家政策中的生活困难,其实有时候根本不是一回事,可能根本不在同一个频道上,有时难免让人感觉:他们实际上几乎是撇开政策规定,一本正经地在自说自话。

3、能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只占少数。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能纳入到低保范围的人,只占少数。更直白地说:大部分持有轻度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不可能纳入低保范围。目前,我国残疾人总数8500万人,占总人口14亿人的比例为6.07%;而低保总人口为4300万人左右,占比3.09%。多年来,我国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基本稳定地维持在1000-1200万人左右的水平上。低保对象中,各类残疾人占比大约稍高于1/4,有残疾人的低保对象占残疾人总数大约1/8左右,怎么可能全部纳入呢?也就是说:有残疾人证,与享受低保之间,并没有必然的一对一的因果关系,大多数人是纳入不到低保范围的,能纳入低保的,一般仅以重度残疾人为限

。想着办个残疾人证,就可以按政策规定要吃要喝一辈子,毫无现实可能性。现实生活中,有这种想法的人确实不少,本人在工作过程中也经常能见到。

4、从政策角度讲,低保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考虑,不以个人为单位考虑。而题主恰恰就说他只是一个成年人。原因很简单:对于一个正常的家庭来说,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负有赡养、抚养、扶养的法定义务。通俗地说:不能把一个家庭割裂开来,只说某一个人有多困难,要求纳入低保。如果这样做,那家庭其他成员尽到了法定义务吗?又是干什么吃的?即便是以单人户方式将重度残疾人个人纳入低保,也是有严格条件的,不符合条件者,自然不能纳入低保。目前,我国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的总人数,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为3.3%左右,即每30人之中大约有1人可以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之内。很多有现实困难的人对社会救助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但却不知道我国社会救助的总体情况,也就只能心生不满,抱怨连连,但却于事无补。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如果身体有疾病、生活困难的成年人,你认为是办残疾(人)证好还是低保好?不论是办残疾人证,还是办低保,题主的最终目标毫无疑问是为了取得国家的社会救助资金补助。从以上分析可见:1、因为身患疾病最终留下残疾,从而达到可以办理残疾人证的人极少;达到办理重度残疾人证程度的人极少极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就算办了个轻度残疾人证,对取得社会救助资格,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对此,一定要有清醒认识。2、至于说生活困难,也只能以家庭单位,通过入户调查、核算家庭实际人均收入、家庭生活状况信息比对的结果以及正规的申请、调查、审批程序决定。可以肯定地说:除非家有特殊情况,生活确实很困难,否则现在要纳入低保,难度还是很大的。总而言之:也只有身患重病,治疗过程中花了很多钱,报销之后的自付金额很大,最终导致家庭生活很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才有可能纳入低保范围

。因为,重大疾病和重度残疾,两者都是取得低保资格基本的前提条件。题主要求比较办残疾人证和办理低保之间的优劣,其实毫无意义,当然,两者之间也毫无可比性。在这类事情上,事实胜于一切雄辩,一切以实际为准,实事求是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就行了。


水波不兴3291


办残证好还能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吃闲饭还能少给社会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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