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把窮人十萬車砸了,窮人憤怒把富人二百萬車給砸了,該怎麼賠付?

小夥子你好逗


我認為要拋開窮人和富人、普通車與豪車的論說,要以起事的根源與發展來判斷誰對誰錯,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後果,什麼樣的因種出什麼樣的果。首先要理清二人吵架的是非問題,第二步才確定砸車的對錯關係。不管是窮人和富人,普通車與豪車在對錯問題上都是平等的,窮人不能以窮自居,赤腳不怕穿鞋的,富更不能財大氣粗以錢壓人。吵架的事誰是誰非提問人沒有交待清楚,從砸車這件事上富人先砸車,應承擔全部責任,你不砸別人的車,別人就不會砸你的車,你不侵犯別人別人就不會侵犯你,這就是因果關係,好比日本不侵犯我國,美國就不會投原子彈到日本,總不能說我國的國土和人員財產不值錢,日本的土地人員財產值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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