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代驾未等到 醉汉充“代驾”

岁末年初,公司年会、走亲访友、家人团聚成了必不可少的仪式,酒在这些仪式中扮演了必不可少的角色,但酒在带来“快乐”的同时也会带来“悲剧”。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梁某提起公诉。

2020年1月17日晚,梁某在西安市北二环某酒店参加公司年会聚餐。席间四五瓶啤酒外加一盅白酒下肚,颇有醉意,回家时特意叫了代驾,奈何代驾一直没人接单,恰巧一同事去车店取车,于是梁某出于仗义,抱着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自己开车载同事去上路了,岂料上路没多久就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机构鉴定,梁某血醇浓度高达200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为此提醒大家要时刻坚守底线,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让醉驾给原本的欢乐蒙上阴影。(拟文:薛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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