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956年茅臺酒廠大事記


1955年2月,上級有關部門通知,財務記賬改按人民幣新幣計算。4月,貴州省工業廳下發(55)工廳工食字804號文件稱:“近來你廠茅臺酒質量已有不少改進,但由於茅臺酒系我省擁有極大信譽之名酒,行銷頗廣,因之你廠今後在工作上,必須注意克服忽視質量而只重視產量現象,不經批准,不能增加產量。

1955年——1956年茅臺酒廠大事記

7月29日,省財政經濟委員會通知:“仁懷茅臺酒廠劃為省管企業,由省工業廳領導”, 正式名稱為“貴州省茅臺酒廠”, 為省工業廳直屬企業,仍交遵義專員公署代管。

1955年——1956年茅臺酒廠大事記

8月,全國名酒會議在北京召開,貴州茅臺酒廠廠長出席會議,會議明確整頓名酒質量方針是:“加強領導,重點整頓,總結歷史經驗,改進技術管理,鞏固、提高質量。”會議指出:“必須迅速恢復、鞏固、提高名酒的質量。”並指示首先由“恢復原有工藝操作入手”。

1955年——1956年茅臺酒廠大事記

11月,茅臺酒廠廠長出席中央地方工業部召開的全國第一屆釀酒會議。地方工業部部長沙千里在總結髮言時強調:“大會對全國四大名白酒(貴州茅臺酒、汾酒、州大麴酒、西鳳酒)的標準進行了規定,它的用料、操作暫時維持不變,保持現有水平。今後,應積極地研究他們的經驗,以求逐步的提高,但不能輕易改變操作,如改變一定要試驗成功,經中央批准,才能改變。”

1955年——1956年茅臺酒廠大事記

會後,全廠貫徹落實全國釀酒會議精神,圍繞生產質量開展勞動競賽。是年,生產茅臺酒274噸。1956年底,上繳稅利28萬元,利潤4. 8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