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公益一類和二類哪個發展前景好?

自信會飛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所有的事業單位,分為了行政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而公益類又細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那麼在這兩類中,哪個發展前景好?問這個問題,是對這兩類單位的基本概念都不清楚。懂的人,當然知道是公益一類好啊!公益二類承擔的是一部分的生產經營類職能,將來肯定是了剝離改企、逐漸推向社會的。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成後,剩下來的事業單位,主要就是公益一類,因而公益一類才真正是體制內的事業單位啊。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四種類型中,除公益一類保留、加強外,其他類型都會隨改革完成,不再存在。行政類事業單位將其承擔的行政類職能,劃轉到相應的政府部門承擔,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類職能;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也將改企經營,事業單位不再承擔生產經營職能;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將其承擔的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保留的公益服務職能整合到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或者其可以由社會承擔的職能,將逐步推向市場,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

今後,將不再新成立承擔行政類職能和生產經營類職能的事業單位。原來因為全部或者主要承擔行政職,此類事業單位被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雖然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卻和公務員管理方式一樣,待遇一樣,也可以在公務員崗位自由轉任。只是在部分地區,會限制參公事業人員轉公務員時,有任職年限規定。因為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被全部劃轉,參公事業單位就要重新清理審批,只有符合新《公務員法》第112條規定的“由法律法規規定承擔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才可以參公。在部委一級,目前保留參公的,只有黨校、黨史辦、老齡委、證監會、銀監會,地方因為直屬的事業單位多一點,省市縣參公的範圍可能會大一點,但絕對不會像以前那樣多,甚至會數倍減少。另外,將來最起碼在省一級範圍內,參公事業單位基本保持統一,不會出現同一個單位,有的地方參公,有的地方不參公的現象。

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也不再保留,全部改製為企業,推向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原企業人員也隨企改制,或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補償後,自主擇業。原來各地區都有一些不怎麼正規的國有企業,比如農投公司、城投公司、供排水公司等,其管理人員,尤其是公司負責人、正副經理,都是由組織部門任命的當地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人員中也有從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整而來的。這些人在一段時期內,還是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回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最起碼也可以回到事業單位,以事業人員的身份退休。事業單位改革結束後,所有的國企都轉交給國資委直接管理,不再和地方機關事業單位人事互通。如果改革中被“一刀切”隨企改制,這些人將再也沒有機會回到機關事業單位。原來安置在這類事業單位的退役軍人,能不能“二次安置”,都很困難。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普遍使用的自收自支編制,也已經明文要求取消,不再使用。

生產經營類如此,在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中承擔的部分生產經營類職能的人員,也是同樣的改革方式。將來,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類、生產經營類職能,保留下來的事業單位基本上都是公益一類,以承擔公益服務、行政輔助、行政支持類職能為主。


職言管語


公益是公共利益事業的簡稱,目前為止,事業單位一共分為兩類,而且只有兩類: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那到底什麼是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哪個前景更好?具體請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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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帆起航vlog


“小良觀點”:公益一類和二類各有特點,總的來說,發展方向上願意走行政路線的可以走公益一類。願意走職場路線的可以走公益二類。經濟收入上目前基本持平,公益一類收入穩定,公益二類上限高下限也低。個人發展上,如果您工作能力和市場能力強,可以考慮公益二類。如果您中庸不妨試試公益一類。

一、事業單位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這些年一直在推進的事項。將事業單位分為①行政類②生產經營類③公益一類④公益二類四種類型。

其中公益一類簡單來講就是完全承擔公益服務和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不僅承擔公益服務職能,還承擔部分生產經營職能。

二、談談改革的方向: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於2020年底前完成,目前行政類改革方案基本已定,在短期內即將完成:

(1)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從改革的方向來看截然不同:

公益一類是保留的對象,是改革以後事業單位存在的最主要的形式,不嚴謹地來講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形式;未來可預見的是公益一類型會依然偏向行政。像公共類:科技館、圖書館、博物館等。教育類:公立小學和初中等,都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2)公益二類在改革中是必須剝離改革,公益類職能和職能相近的單位進行整合,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像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高校、公園、房產交易所、設計院等,基本上都是公益二類,目的就是將管理職能剝離,轉變為企業經營。

三、談談收入

公益一類有三個明顯特點:

(1)是承擔應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益服務或僅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務;

(2)是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

(3)是不開展經營活動和收費服務費用,其宗旨、業務範圍和服務規範由國家確定。

歸根結底的來說,就是國家負責收支,單位不做收費,目的不是經營。說到這裡,大家基本也明白了,公益一類有點像公務員,是以服務社會為方向。收入在未來可能會比公益二類略少,但更穩定,更偏向行政。

公益二類有三個特點:

(1)是主要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或者主要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務;

(2)是不以營利為目的,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

(3)是在確保公益目標的前提下,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提供與主業相關的服務,收益的使用按國家規定執行。

公益二類受改革衝擊比較大,指導方向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是會強化企業只能。長遠來看,收入會略高,但相對來說,更像是在職場工作,需要鍛鍊自己的職場技能。


良之才


先搞清兩個概念,什麼是公益一類,什麼是公益二類一類,不能或不宜交給市場的,經費形式為財政撥款(全額),如涉及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衛生等。二類,部分交付市場的,經費形式為財政補貼(差額),如普通高校、公立性的醫院等。以上是個人理解,最準確的定義可自已上網搜。至於說哪個前景好,一類較穩定,工資待遇穩定;二類待遇高點,穩定性較一類差,畢竟咱們國家一直在改革嘛。 可以關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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