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子百家之法家的法治與現在社會法治的關係和區別

《漫談宗教思想教育信仰文化》系列之諸子百家文化(法家)第1回

大家一定都聽說過諸子百家,那麼對“法家”瞭解多少呢?法家的法治和現在社會的法治有什麼關係和區別呢?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說說關於法家的法治和現在社會的法治。

諸子百家之法家的法治與現在社會法治的關係和區別

首先看看諸子百家之法家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提倡以法治國的核心思想,以富國強兵為己任, 《漢書·藝文志》列為“九流”之一。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於夏商時期的理官,成熟在戰國時期,在法家看來,好利惡害,趨利避害是古往今來人人固有的本性,這種本性是不可改變的。

諸子百家之法家的法治與現在社會法治的關係和區別

法家的人性本惡論觀念是從荀子性惡論思想的繼承。荀子的性惡論思想主要表現為:人的感官慾望的無法滿足狀態。《荀子·性惡》記載:“目好色,耳好聽,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佚,是皆生於人之情性者也。”他認為,正是在人的本能的基礎上,產生了人的財產佔有慾和好利之心。所以商鞅才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知也。”

再來看看法家的三個流派法治思想

法家思想以“法、術、勢”特點,商鞅提倡重法治,通過賞與罰的兩種基本手段,建立與實施制度和規範來管理眾人行為的治理方法;申不害提倡重術治,通過暗藏不露的機智方法和精巧手段來有效控制臣下的治理方法;慎到提倡重勢治,以權力為基礎、創造帝王的集權管理模式。

諸子百家之法家的法治與現在社會法治的關係和區別

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提出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家並不寄希望於通過教育將大眾改造成新人,而是通過從實際出發,制定法律,配以君王的權術與威勢統治臣民。體現為組織的制度化管理和組織的集權控制管理。

諸子百家之法家的法治與現在社會法治的關係和區別

然後再來看看現在社會的法治

現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法治,社會事務柱要求法律治理,法治的基本特性是“法律至上”,法律一經制定,任何人、任何機關都必須受到制約,通過對國家權力的約束與限制,達到維護社會成員主體的合法權益以及國家、社會長治久安的目的。法治的核心價值是“權力制約”和“保障自由”。

諸子百家之法家的法治與現在社會法治的關係和區別

法家的以法治國是當今社會依法治國的基礎,法家以法治國的某些思想從側面反映出了當今社會治理國家是運用的方法和策略,雖然法家所主張的“以法治國”與現代社會所強調的“依法治國”有異曲同工之妙,但二者在各方面還是存在很大的差別。

最後我們來看看二者之間的差別

1、法治的目標不同,法家的法治主要是刑法,是鎮壓制裁執法。而現在社會的法治是以保護和調節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權益,法治最終的目的是保障權益,對人公平關懷。

2、 法治的主體不同,法家的法治主張君主獨裁專制,其思想是君為治國之主,民為君主統治的臣民;現在社會大法治是與民主制度相聯繫的,它實行主權在民,人民是發注的主體。

諸子百家之法家的法治與現在社會法治的關係和區別

3、法治的治國方略不同,法家主張的法治是把法律作為帝王實現“一人之治”的工具;現在社會法治是相對於人治的治國方略,也就是“依法治國”,全體公民的人格尊嚴平等,注重的是公民的權益和自由。

小編認為法家的法治是帝王管理百姓群臣的工具,現代法治是公眾立法,基本原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還是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小夥伴們有什麼不同想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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