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麗水市革命遺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著重討論了《條例》立法工作方案並提出了相關意見建議,標誌著該《條例》立法工作正式啟動。
該《條例》旨在貫徹《中共麗水市委關於大力弘揚踐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的決定》和浙江省麗水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大力弘揚踐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的決議》,系統挖掘、保護和利用浙西南革命遺址,組織實施“紅色基因代代傳”及九大連片革命遺址保護等工程,切實為保護利用紅色資源、傳承發展革命文化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通過立法,提高廣大幹部群眾對革命文物的保護意識,明確相關部門依法保護革命遺址職責,切實提升對革命遺址依法治理水平,有效解決麗水市在革命遺址保護利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個立法工作由麗水市委宣傳部牽頭,麗水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作為提請主體,麗水市委黨史研究室作為組織起草單位展開。目前,該《條例》立法工作已完成準備階段,下一步還需通過調研起草、修改論證、提交審議等環節,預計2021年上半年提請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准。
(浙江省麗水市委黨史研究室 供稿)
閱讀更多 金臺資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