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暴力傷醫“零容忍”,北京首次立法保障醫院安全

【對暴力傷醫“零容忍”,北京首次立法保障醫院安全】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草案)》提交審議,《規定(草案)》堅持“小切口”立法,按照醫警聯動、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共同維護的工作原則,共三十二條。明令禁止毆打、傷害醫務人員等行為,提出醫院設立警務室,衛健、公安等部門共享共用醫療糾紛信息、涉醫110警情,公安機關對涉醫安全隱患提前介入,建立六項安全防範制度措施,包括建立安檢制度,採取就診人員總量控制,對高風險就診人員防範性陪診,賦予醫務人員避險保護和醫院有條件暫停診療權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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