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10年斷保2.6萬億,如何合規征繳又不增加企業負擔呢?

毛錦潔


社保10年斷保2.6萬億,這個數字不知道從哪裡來,應該是不準確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企業應當自跟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在我們國家,正常應當納入養老保險的人數有10億人,但實際上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數包含了退休人員也僅僅是4億人左右,其中裡面包含1.1億退休人員。所以,我們的職工養老保險距離全民覆蓋還差得很遠。剩餘的6億人,或多或少的都在為他人打工,尤其是兩億多農民工,他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也很少。

社保斷繳,本身是指原先參加了社保,後續因為各種原因中斷繳費的人。最主要的實際上是靈活就業人員自己交納養老保險,由於負擔太重,停止交費的一種形式。

而社保不合規的現象主要表現在,應保未保、未按實際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兩類情況。

社保不合規跟社保斷繳沒有多大關係。

社保不合規造成的社保基金流失很大,據說約有1/3沒有被徵繳上來。2017年,我們國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46614億元,如果1/3沒有被徵繳上來,剩餘的被徵繳費用應當是2.33萬億。

過去十年,絕對不止2.6萬億這麼簡單。

可能有人覺得社保沒有按時交納吃虧的是國家。實際上吃虧的是大家。

應當參加社保,而沒有繳納社保的人,老年之後沒有職工養老金會非常吃虧。

沒有按照社保基數繳納社保的人,退休待遇會降低不少,影響我們老年的生活水平。

至於國家的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情況,還是比較健康的。2017年養老保險基金支出40424億元,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0202億元。

如果合規徵繳,實際上雖然短期內會增加社保基金收入,但長期會加大養老金的支出負擔。

不過合規徵繳保護絕大多數勞動者的利益。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精神,在不增加企業負擔的情況下,不改變現徵繳模式的情況下,將社保費的徵收交稅務承擔。主要還是震懾作用,也完全可以做得到。

未來如果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取費用大幅增加,國家會及時降低養老保險金的收取比例,保證總體負擔不增加。但實際上,不合規的企業肯定要增加負擔。一直合規繳納社保的企業反而會降低負擔,能夠有效提升勞動者的待遇水平,更加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國家未來稅務部門不會開展運動式的普遍徵繳過去社保欠費,這樣能夠保存現有的社保徵繳政策穩定,通過時間和勞動者的維權來逐步消化企業的違法行為。

所以,對於企業來說,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繳,反而是一項利好措施,讓大家都站在一條起跑線上,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正義。


暖心人社


徵收率與政策其實沒有做任何更改,只是實施徵收的主體改變,並不會增加企業負擔,

大家所說的增加企業負擔是已經把漏繳和欠繳當作正常行為,所以在如此違規行為在多數企業覺得正常的行為下與正規繳納的情況實施對比,當然覺得負擔增加,

假如在社保方面真要有合規又減負,只能降低單位部分社保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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