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刘邦在地方实行的是群国并行制?

史之为鉴


刘邦组建的新朝廷,最大特色是“布衣将相”之局。

除了刘邦本人出身农民外,汉初公卿大臣大都出身卑微。先后任丞相的萧何、曹参,出身县吏;将军樊哙是杀狗的屠夫;灌婴是贩卖丝绸的商人;周勃以织苇席为生,靠在丧礼上吹箫补贴家用;太仆夏侯婴是个马夫。

这样一些草莽匹夫,对于治理偌大一个王朝,没有任何经验可谈,而经历了八年战乱的山河急待重整。这种情况下,刘邦君臣很自然地选择了沿袭、照搬秦朝的法令制度,进行新王朝的统治。但是唯有在分封的问题上,汉初没有继承秦朝的做法,实行全面的郡县制,而是采取了郡县与分封并行的体制。

采取这样的政体形式,首先是形势使然。

刘邦“起微细,诛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辄裂地而封王侯”,裂土分封正是楚汉战争期间群雄拥护刘邦的基本前提。

秦末农民战争爆发后,分封势力迅速反弹,各地反秦武装纷纷自立为王。灭秦后,项羽更在咸阳大封十八诸侯,形成诸侯割据局面。楚汉战争开始后,刘邦的实力远逊于项羽,为了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全力对付项羽,他一方面拉拢项羽分封的诸侯,予以承认;另一方面,将封王作为手段,笼络和激励那些有才能的将领,为汉效命。

其次,由于秦国的迅速灭亡,刘邦对郡县制产生怀疑

刘邦本可以有另一个选择,即在关东建立郡县制,由中央直接统辖。但刘邦君臣认为,秦王朝就是因为废除分封,以致秦末战争在关东爆发后,孤立无援,导致败亡。还是历史的惯性在起作用。分封制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全面的郡县制却只在秦朝实施了十几年时间。而且,秦帝国仅仅十五年就灭亡了,这让刘邦君臣不能不对全面推行郡县制产生怀疑。

小结

汉初的时候面临的政治制度的选择,要么是单一的郡县制,要么是郡国并行制,但是刘邦最后选择了郡国并行制。这里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我个人认为客观的原因可能更大一点,就是他没有办法。只有采取这样一种制度,才能维持一个大一统的局面,才能够使他这个皇帝得到更多的人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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