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关于治理城区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公告
广大居民(驾驶员)朋友: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小区居民车辆已允许正常驶入小区停放。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我局决定自2020年3月27日起,对巨鹿县城区内人行道违规停车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机动车应规范停放在道路两侧人行道划定的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应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内,停车时应做到“按位、统一朝向”。
二、机动车辆停放要按照箭头方向规范,严禁占用相邻车位,不得逆向停放,也不得压线、越线停放。
三、严禁任何个人、商家利用反光锥、地锁、非机动车等霸占停车泊位,以及擅自设置、施划、损毁停车泊位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对在人行道路的违规停车行为,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章停放的车辆处以100元罚款,违章车辆在违法行为发生后7日内,需要在巨鹿县黄巾大道路北智慧巨鹿数据中心一楼西厅接受车辆违章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违章信息将移交至巨鹿公安交警大队处理,请广大居民和驾驶员朋友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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