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中国人不相信保险公司,不投保,如果在此保险合同如下,你会投保吗?

衡水胖胖


这个和现在的保险合同有区别吗?现在的保险合同就是这个意思啊。只不过是更加详细了而已。

很多都说买保险的时候容易,理赔的时候难。其实真相是现在买保险也不是那么容易了,而理赔其实真的没有那么难。

现在的重疾险理赔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种:确诊即赔型。

就像是题主在问题中所附的那个“合约”似的,就是这么个意思。比较常见的理赔案例就是癌症,现在的癌症就是确诊即赔的,这个也不用监督,直接拿着病例报告,诊断报告就可以获得理赔了。

这种情况就是确实已经罹患重大疾病,但是必须要经过治疗才会理赔的。例如心脏搭桥术,必须是做了心脏搭桥手术,保险公司才会赔付,佩服的时候需要病历、手术病历、诊断报告等等必须的资料。

第三种: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理赔。

这种情况是罹患疾病之后达到的某种状态,保险公司才会启动赔付。例如脑中风后遗症就是这种典型的重大疾病,脑溢血之后导致患者六项基本生活技能中的三项不能自理就可以赔付。

保险理赔其实没有那么难,只不过是被人们歪曲了。

根据保险公司每年提供的保险理赔报告,可以看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还是非常给力的。

2019年,保险公司的理赔总额达到1.29万亿,其中人身险赔付6392亿元。人身险综合获赔率高达98%,这个理赔数据还是可以的吧。

不否认,保险公司确实有拒赔的情况出现,但是这些并不是主流,仅有区区的2%不能获得理赔。

造成保险理赔难这种印象的有多种原因,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很多人保险销售人员为了签单而记性的销售误导,有可能他本身也不知道那是销售误导。

如果你的理赔出现一些问题,可以私聊我,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

关于保险合同的问题。

大部分的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也就是保险公司提前写好了之后,由销售人员告知投保人,投保人觉得合适就签字交钱,不合适就拉到。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所谓的射幸合同就是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情,保险公司才会启动赔付,如果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情没有发生,保险合同的理赔程序不会启动。

就保险合同的这两点已经和题主里面的那个格式非常相似了,所以保险其实并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人。

保险不骗人,骗人的永远是人。


老炮说财经


你这合同让保险公司活不过三年。

保险合同是制式合同,如果有歧义,就必须按照有利于客户的解释。

而你的条款没有观察期、没有除外责任、没有疾病定义,如果也不要求健康告知,客户就不必提前买保险。身体不舒服了,甚至已经住院了,再买保险也不迟呀!

如果最后没有确诊相应的疾病,还可以退保,等以后严重了再买就是了。

别说三年,如果客户够多,一年之内就能让你赔的底掉!

然后,你用什么给那些真正诚信的客户赔钱?怎样维护真正诚信的客户的利益?

所以,保险合同规定的足够严谨对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必要的。

问题是,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信息是否对称。保险公司是否足够了解客户?客户是否足够了解保险公司和合同?

天然的,客户处于信息劣势。保险公司也难以完全掌握客户的信息。

所以,保险公司需要客户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同时,客户也需要独立于各保险公司的经纪人。

这也是最近几年保险中介市场高速发展的原因。


海哥说保险


这个合同应该参照,保险法,合同法,等等法律条文来编写,你这就是判决书。大病险,是为了让病人好好的休养,而不是治病钱,医疗保险才是治病用的。

大病保险,给被保人。用处自己决定。


AI尤四海


其实保险合同不就是这么写的吗?只是我们大部分人想要的太多吧,只是一份射性合同,约定未来发生某种情况,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对赌协议而已呀,没有赔就是没有发生约定的情况呀!

为什么说保险是骗人的呢?

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是通过买保险可以规避的。有很多风险是没有办法进行规避或者财务转化的。你必须自己保留。

市面上出现这么多对于保险的负面情绪,说保险是骗子。有很多原因,是保险销售人员的误导,或者是客户的一厢情愿。





温度保险赵虎


保险本身不骗人,合同就在那放着。只不过发生理赔的时候,很多情况没有达到合同上的要求。可是为什么好多人接受不了呢?

首先当初买保险的时候听了保险员的一些夸大保险的话,说实话保险合同设计医学、法律这些非常专业的东西,非专业人士是看不懂的,那又有多少保险员是精通这两方面的,恐怕少之又少的,因为保险员的门槛是比较低的,大妈都可以卖保险,当然不是瞧不起大妈,举个好理解的例子。当初说的天花乱坠,等到真正出现的时候并没有按照当初的预期来,说实话这种大的反差确实会让人把责任归到保险本身身上,保险不背这个锅。

再者还要说说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是他们订立的,确实也存在着不合人情的地方。人家得了重病,还必须要按照他们规定的手术方法和治疗方式来才能理赔。比如主动脉夹层手术,按照现在的医疗手段和为病人本身考虑,根本没有必要开胸进行手术,微创手术就可以,但合同要求必须开胸才能赔,这就有点太不人性了。

如果这两方面有所改进,相信不会有好人说保险是骗人的了。


小丫说经验


有哪款保险合同敢这样写?我有份重疾意外险交了五年了,泰康十年理财到期被坑后去看重疾意外险的合同也是坑,大家看看,有事了按总保费的百分之110,基本保费的2赔赔付,也就是说你十年交了三万赔你三万三,另加基本保费三千的2倍即六千给付,也就是三万九,保到三十年,三万块三十多年放到银行利息也不值九千,这不是骗人是什么,卖保险的昧着良心骗亲属朋友,就不怕遭报应!


用户5683252264607


现在的保险跟传销有区别吗?没买保险的时候你是祖宗,买了后你就是孙子,没买前啥都赔,买了后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现在值得买的保险就是国家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上的除了车险别的保险都是看运气赔付了,你运气好保险公司给你赔付了,运气不好啥都不赔你,中国的保险公司最垃圾最无赖,我亲身经历了三件事,一个同学,一个亲属,一个是自己身上的事,这三件事让我看清楚了保险的本质,别人的不说了我就说我自己的事,媳妇给我买了份保险,有病了给报销多少多少钱的,二年前我肋骨膜发炎,上医院打针吃药治疗花了五六千元吧,出院后去保险公司报销,结果给我的答复是不给理赔因为我二十年前做过阑尾炎手术,阑尾炎跟肋骨膜发炎有毛关系呀,买保险的时候我也是如实告知的,问我有啥病没有,做没做过手术我都说了,结果告诉我我是有意隐瞒身体疾病不给理赔,保险的钱还不给退,终止合同,我投诉了后来把我投保的钱给我了,大家说说保险公司这不就是无赖吗。


在回眸一遍你


一,投保人无法承担全面体检的费用,这种体检至少要几千块钱一次,医院也不会为投保人出具这种证明。

二,公证处的费用投保人无法承担,或者说,谁来承担费用。

三,协议没有明确承保期限和缴费办法。是一次交清还是按年交,交多少年。是保终身还是按年保。也就是说,协议中的“保险期间”是什么概念。

四,相关疾病的范围是什么,哪些是承保疾病种类,哪些是免责疾病,投保人的哪些做法会被拒绝理赔。也就是说,协议中的“相关疾病”是什么概念。

五,理赔疾病的具体费用科目是什么,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还是别的。也就是说,协议中的“全额”是什么概念。

六,理赔时,投保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限是什么。

七,谁来选择进行全面体检的医院,什么时候去体检。协议中的“近日”是什么概念。


六瓩


不相信保险的,经历过某些事后就相信了,有些本来相信的,由于一些事,也变的不相信了。

现在很多人缺乏的是学习,对某种事物相当然,保险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一个商品了,买前不能试,买后不能主动用,好像长时间在闲置,而每年都在交费。

保险其实也不难理解,不赔的情形就那几种,违法,核爆,战争,生育,主动流产,主动美容整形都不会赔偿。其余都会赔,当然,疾病,意外险要买全,还要如实告知。

我这样说你还不信,那也没有关系,保险公司不差你这个客户,但当你遭遇风险时,你就差这张保单。


保险金融顾问


一个小白简单培训几天就成了专业人士,西装革履的出来充当救世主,保险条款自己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全靠一张嘴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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