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例“电子封条”启用

河南首例“电子封条”启用

电子封条生产公司工作人员协助法院将电子封条固定在查封的房产门上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路治欧/文图、视频

3月26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封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我省执法系统首次使用“电子封条”。

据了解,被执行人李某、郭某因为借款合同纠纷需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578873.13元及利息,但一直不予支付,于是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房产。

在位于航海路的正商新蓝钻小区执行现场,电子封条生产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协助法院执行法官将电子封条固定在查封房产的门上,然后从字体超大的“封”字主体设备中抽出写有“法院查封 严禁破坏”八个大字的条幅用自带磁铁固定在门上,整体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

同时,“电子封条”上印有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

记者现场进行了试验:轻轻碰触,电子封条毫无反应;用拳头重击,电子封条的摄像头立刻启动拍摄,并自动发出声光警告,而后发出刺耳鸣叫。与此同时,电子封条正在受到破坏威胁的相关信息、破坏者的照片被传至执行法官手机上。

据介绍,“电子封条”的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能牢牢地固定在房屋大门上,覆盖门锁,不容易被破坏。设备可以多次反复使用,整个安装过程只用几分钟,运行时间可达5年。它既能做到对被查封房屋有效“锁定”,又能够对企图破坏设备的行为进行同步摄影取证。

有新闻想爆料?请登录《今报网呼叫中心》( http://www.jinbw.com.cn/call)、拨打新闻热线0371-65830000,或登录东方今报官方微信、微博(@东方今报)提供新闻线索,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