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國際會展中心推出惠企“硬五條”

為貫徹中央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支持會展企業共渡難關,日前,深圳市商務局統籌制定了深圳市會展業相關惠企措施,其中包含深圳國際會展中心有關展會、商鋪的5條相關惠企政策。

對原定2020年2-4月在深圳國際會展中心舉辦,因疫情影響延期舉辦的展會,主辦單位可不按原合同約定的場地租金分期付款期限條款執行,調整為進入租賃場地前付完所有場地租賃費用即可。對原定2020年2-4月在深圳國際會展中心舉辦,因疫情影響延期舉辦的展會,主辦單位所需繳納的場地綜合押金調整為按原標準的一半收取。對原定2020年2-4月在深圳國際會展中心舉辦,因疫情影響縮減展覽面積或取消的展會,不視為違約。

對按原商鋪租賃協議約定收取固定租金的已開業商鋪,免除2020年2月至4月共計三個月的商鋪租金。對因疫情影響未開業的商鋪,可不按原合同約定的開業時間執行,開業時間順延至政府取消停止一切大型經貿活動及大型群眾聚集促銷活動的限令後該館第一場展會或會議活動之日(以深圳國際會展中心開展公告為準),與開業日相關的租金、費用計收時間或計收標準的執行時間相應調整,延遲開業期間商鋪無需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

採寫:寶安通記者 張豔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