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这家企业首推“C”标志商品,这到底是什么?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推进企业诚信计量建设,提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积极形象,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生命制度的公告》,古塘所深入挖掘、积极引导,率先推出了宁波海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作为我市首批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企业。

大家只要认准这个“C”标志

就不怕买到计量不合格的商品啦


“C”标志

“C”标志

所谓“C”标志是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商品贴上“C”标志,即表明其产品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消费者可据此放心购买到足量的商品。

慈溪这家企业首推“C”标志商品,这到底是什么?

慈溪这家企业首推“C”标志商品,这到底是什么?


一“C”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一种自我声明。

申请企业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质技监督量函〔2001〕106号)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申请资料。省局在收到企业申请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中公开“企业自我声明、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的产品目录”后企业即可在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的产品目录中相应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


二“C”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一种诚信承诺。

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企业守信自律,加强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抓手,对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对于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我声明而使用C标志,或者按照规定使用C标志后不能履行承诺、存在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责令其停止使用C标志,并按照规定将其失信记录纳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强化联合惩戒。


三“C”标志是政府监管模式的一种积极转变。

“C”标志的申请使用制度是转变了“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的事前监管模式,改为了“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改革商品量计量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提高,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合格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那么问题来了...

企业使用“C”标志需满足商品哪些要求?


1、净含量标注

● 企业必须在商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量监督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2、净含量

● 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的误差必须符合产品强制性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要求。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计量检测过程中的抽样、检测及评价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


3、包装材料

● 企业用于包装定量包装商品的材料应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准确性的要求,并应能防止商品在包装(分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渗漏和破损。


4、不合格控制

● 企业必须确保不符合产品标准或实物净含量超过允许误差规定的产品处于受控状态,以防止损害消费者利益。


5、纠正措施

● 企业应分析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合格的原因,并确定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应加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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