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小平房:兩人人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獲刑

"保健品"小平房:兩人人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獲刑

  在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鐵北四路某醬油廠後身,有一處六七十平方米的小平房。誰也不會想到,這裡竟然儲存著大量假保健品的成品、半成品。近日,長春市寬城區檢察院對這個“保健品”生產作坊的主人提起公訴。

  2019年6月4日,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某醬油廠後身的平房附近,每天都有車輛頻繁進出,形跡可疑。隨後,值班民警根據舉報線索第一時間對周邊倉庫進行檢查後發現,冉某、蘆某在這裡幹起了違規生產“瑪卡植物偉哥”等假保健品的勾當。警方隨後將冉某、蘆某抓獲,並扣押了二人生產的全部保健品。

  經查,蘆某受僱於被告人冉某,為其包裝保健品,包裝後由冉某進行銷售,共非法獲利1萬元。

  經長春市食品檢驗中心檢測,送檢的被扣押保健品樣品中全部檢測出含有西地那非成分。檢察機關認為,冉某、蘆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將二人提起公訴。

  今年3月13日,法院對該案公開審理。審理後,法院採納了寬城區檢察院提出的全部量刑建議,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冉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同時判處從業禁止,禁止其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判處蘆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冉某、蘆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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