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危害大,山东交警提醒:安全从来没有侥幸!

“俺骑的俩轮你们也管啊?”面对检查,一摩托车驾驶人竟对民警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3月24日早,聊城冠县交警店子中队民警高新浩在武训大道与高速出口处带队开展早查行动。检查过程中,有一名驾驶人神色紧张,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于是,执勤民警对其展开详细询问,查找摩托车相关情况,驾驶人竟说,俺这两轮的哪有啥牌子、要啥证啊,你们交警咋还查两轮车啊?原来该驾驶人系无证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无证驾驶危害大,山东交警提醒:安全从来没有侥幸!

无证驾驶危害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而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山东交警提醒:少一丝麻痹,多一份警惕,少一分侥幸,多一分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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