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传出了三件大事,都和“买房”相关!
1、江苏整省率先实行“交房即拿证”,6月起执行!
2、江苏“公民同招”文件正式发布,学区房迎来大调整!
3、江苏实行“物业费新规”,空置房取消7折优惠!
01
全国第一!江苏全省实行“交房即拿证” 6月起执行!
全国第一个、唯一整省推广
江苏住宅率先推广“交房即发证”模式
人才房、农村房等都覆盖
最早2020年6月,实现常态化运营!
概要
3月19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标志着江苏将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据了解,江苏也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政策解读
对于购房群众,在交接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拿到“红本本”,直接避免了以往入住多年却因种种原因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从而阻碍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等相关事宜,产生矛盾纠纷的问题。这不仅实现了业主住权与产权同步,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真正让群众住得踏实、睡得安稳。
NO.1
何为交(房)地即发证?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林颢表示,“交地即发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则是指: 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NO.2
何时能实现?
《通知》明确了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通知》要求,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分为“四步走”:
一是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县(市、区)制定“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二是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2020年6月起,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四是2020年12月,各市、县(市、区)对“交房(地)即发证”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从这张时间推进表来看,最早到今年6月,江苏就能出现交房即发证的例子。
NO.3
买房人应该如何操作?
对于买房人而言,如果想“交房即发证”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呢?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根据购房人需求,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申请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当事人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办理相应预告登记。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服务,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协助收集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等相关材料,并严格执行《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单位与审核部门应安排好时间节点,提前介入,及时开展测绘、权属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权籍调查工作。
4、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依法完税;暂不具备网上核税缴税条件的,税务部门在交房现场提供纳税服务。
5、具备各项条件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活动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向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6.鼓励在交房即发证的同时,联动提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7、其它类型房屋的“交房即发证”服务,可参照上述流程合理设置。
另外,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02
“公民同招”文件正式发布,扬州学区房迎来大洗牌!
3月11日下午,
江苏省教育厅召开
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新闻通气会,
备受关注的“公民同招”尘埃落定!
扬州现有的“学区房”格局或将大洗牌!
概要
1、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2、民办学校在省批机关的辖地范围内报名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如果民办学校的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一次性全部录取,不进行电脑派位。
政策解读
这一政策,对民办学校、对我们家长,将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NO.1 公民同招对民办学校的影响
类似树人这样的名校无法提前选择优质生源!
NO.2 公民同招对小升初家长的影响
以前是家长们优先选择民办、公办保底两者兼顾,公民同招使原本打算冲击民办的家长们陷入了两难:选择民办的风险——100%摇号随机性太大、未被录取以后将被公办统筹入学…选择公办的风险——普通公办校的师资满足不了从小享受优质教育的孩子、公办校生源参差不齐、学习氛围差…
公民同招使民办校的招生受到冲击的同时,优质公办校的入学竞争将更加激烈,对户籍的要求可能也更为严苛。比如要求落户时间年限更长等等,这对家长来说又是一种新的考验。
03
空置房物业费不再实行7折优惠政策,扬州已实行
扬州从去年开始,
空置房物业费不再实行7折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房子空置不住,
物业费照样要全额缴纳,
不再打7折!
概要
扬州已按省里新《法规》执行,空置房物业费不再实行7折优惠政策。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初,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各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该办法取消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减免的相关规定,明确业主应当从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交付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开始,按月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去年开始,扬州已经按照省里出台的法规在执行了。
政策解读
NO.1 多名网友表示空置房足额缴纳物业费不合理
近日,有市民致电记者咨询,扬州空置房物业费享受7折优惠的政策,是否还在施行?
网友丁先生反映,去年初,他在西区首开水晶城购置了一套毛坯二手房。
考虑到暂不装修、入住,按照物业费7折进行了缴纳,93平方米共缴纳1381元,合同时间为:2018年12月1月-2019年11月30日。
今年2月份,小区物业致电丁先生,让他一次性缴纳13个月的物业费,即2019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需缴纳的物业费包括服务费、电梯费和公共能源费三项内容。
丁先生表示今年家里并不打算装修这套房,跟物业提出打7折的诉求,不过物业拒绝了。
网友吴女士在京华城三期有一套闲置房源,一直没有进场装修,而物业公司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这让她很不理解。
吴女士自己在网上进行了查阅,2018年6月,扬州市物价部门公布《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事实已入住的除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房屋,业主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
NO.2 扬州空置房物业费到底还打不打7折
在听到今天这个消息之前,我一直是认为扬州市的空置房物业费是打7折的,因为市长信箱里面有很多关于物业费的咨询跟投诉。
比如下面这条,一名网友咨询:我家在西区有一套住宅,但是一直未入住,都是按照物业费70%缴纳的,现在物业说从去年5月份开始,扬州空置房屋物业费不打折了。随后我咨询的发改委,给我的答复还是打7折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仍然要收100%物业费是否属于违规呢?
官方回复如下:目前关于我市空置房物业费仍按照《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扬府规[2016]4号)文件第五十六条,和《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扬价服[2017]4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事实已入住的除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房屋,业主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执行。
官方是在3月12号回复的,而今天是3月20号,也就是说前几天还打7折,从今天开始就不打了?
为此我专门咨询了相关记者,他跟我表示,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扬州不打折!!!
江苏交房即拿证,
公民同招正式发布
空置房物业费全额缴纳
房产拿证/学区房/物业费
变动都不小!对买房影响深远!
要置业的网友值得好好关注一下!
閱讀更多 揚州樓市新觀察 的文章